第六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1、我校英語專業限英語考生報考;
2、我校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主干課用英語授課,宜英語考生報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信息與計算科學、電子信息工程、軟件工程專業因課程教學需要,非英語考生不宜報考。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一條 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制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其中應用化學、能源化學工程、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動畫、數字媒體藝術等專業對辨色力有較高要求,辨色能力異常(色盲、色弱)的考生均不能填報,否則將不予錄??;以下專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能源與動力工程、自動化、土木工程、核工程與核技術、新能源科學與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等專業就業時用人單位對辨色能力有較高要求,辨色能力異常(色盲、色弱)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教育主管部門領導下,由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錄取。
1、投檔比例:我校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要求,按照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2、院校志愿:按志愿投檔的省、市,首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補缺錄取其他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首先錄取先投檔的考生,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補缺錄取后投檔的考生。
3、加減分優惠政策:在錄取專業時以各省實際投檔成績為準,學校認可教育部和相關?。ㄗ灾螀^、直轄市)各種增加分數投檔優惠政策和降低分數投檔照顧政策。
4、專業級差:錄取專業時(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除外),按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順序,由高到低按“專業級差”方式依次錄取。專業間分數級差依次為:3、2、1、0、0。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5、優先級別:極差后如考生分數相同按相關科目排隊擇優錄取,其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文綜、外語、數學;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綜、外語、語文。
6、專業調劑: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體檢合格,我校根據實際情況將其調劑到未錄取滿額的其他專業。
7、江蘇省:對實行高考科目改革的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含B)以上,必測科目成績均為“C”(含C)以上;對進檔考生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錄取原則。
8、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原則: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和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只錄取有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志愿的考生。
9、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A、吉林省藝術類考生錄取原則(不含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照“文化課考試成績×60%+專業課考試成績×10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錄取過程中,如考生的總成績相同,以專業課考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考生的專業課考試成績也相同,以素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B、吉林省外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動畫4個專業錄取原則:按照“文化課考試成績×20%+專業課考試成績×8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錄取過程中,如考生的總成績相同,以專業課考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考生的專業課考試成績也相同,以素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C、吉林省外數字媒體藝術專業錄取原則:按照“文化課考試成績×70%+專業課考試成績×3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錄取過程中,如考生的總成績相同,以專業課考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專業課成績也相同,以統考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D、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考生錄取原則:按照“文化課考試成績×70%+專業課考試成績×3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錄取過程中,如考生的總成績相同,以專業課考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考生的專業課考試成績也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我校錄取藝術類考生時對考生的英語、數學成績沒有特殊要求。
10、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錄取原則:具有體育文化綜合成績的省份以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如考生的綜合成績相同,以考生的體育考試成績高者優先錄??;體育和文化課單獨計算的省份,高考文化課須達到考生所在省份的體育類專業文化課控制線,然后按照體育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體育考試成績相同,以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11、高水平運動員錄取原則:根據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關于特殊類型招生相關政策和我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按規定錄取經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且通過高水平運動員考生。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nedu.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長春路169號東北電力大學招生就業處,郵編: 132012
聯系電話:0432-64806749 64806760
聯系人:李老師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