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凡被我院錄取的學生,學業期滿且成績合格后,頒發經國家教育部學籍、學歷注冊的山西青年職業學院普通高等學校高職畢業證書。
六、收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附學費收費標準)。
七、其它
(1)新生應在規定時間辦理入學手續,逾期未報到者,將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學籍。身體復查不合格者,將按照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有關條例執行。
(3)學費、住宿費的收取,嚴格執行山西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
(4)學院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
(5)本章程由山西青年職業學院招生部門負責解釋。
八、咨詢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山西省太原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大昌南路17號
郵 編:030032
聯系電話:0351—8378417、8378415
傳 真:0351-2029066
網 址:http://www.sxq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