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山西省有關要求,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2016年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
第六條 學校代碼:13534
第七條 學校地址:山西省孝義市敬徳街42號,郵編:032300
第八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九條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第十條 辦學性質:民辦
第十一條 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十二條 錄取通知書簽發人:張建平 職務:院長
第十三條 上級主管部門:山西省教育廳
第十四條 2016年招生各專業辦學地址:山西省孝義市敬徳街42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五條 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設立由校領導、紀檢委、財務處、教務處、招生辦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六條 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七條 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委的監督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