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招生計劃制定原則:根據學院師資隊伍建設,教育教學條件以及各專業的舉辦能力和學生學習、生活等各方面條件;專業人才的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統籌分析合理確定。
第十六條 招生計劃的分配辦法: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加強對辦學條件好、師資力量強的傳統優勢學科和健康服務業等緊缺專業人才的支持力度,在制定招生計劃時,優先考慮上述專業的招生計劃,同時核減就業率低的本科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 學院預留計劃數不超過當年招生總計劃的1%,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解決平行志愿中同批次同分段考生的錄取。
第十八條 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和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九條 學院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文件要求、招生計劃數及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
第二十條 學院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嚴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其中醫學類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二十一條 學院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在專業錄取時,按照“投檔次序、分數高低、報考專業”原則,確定考生所錄專業;若考生成績并列則根據所報志愿及擬錄專業的特點參考相關科目的成績擇優錄取。如考生所報專業均已錄滿,且我院還有部分專業未滿額時,我院按照分數高低擇優對服從調配的考生進行專業調配。如在“去否其他專業”欄中填寫“否”或不填寫的考生,均視為不服從調配。
對口升學本科和專升本招生嚴格按照國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相關錄取辦法執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德智體全面考核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全省統一劃定的對口升學本科和專升本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讳浫】偝煽兿嗤?,專業綜合成績高的優先錄取。
第二十二條 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我院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
第二十三條 學院只提供英語語種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報。
第二十四條 學院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的政策加分。
第二十五條 錄取結果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規定的形式公布,同時在學院招生信息欄和校園網公布。
第六章 頒發證書
第二十六條 學生畢業時,達到培養方案規定的各項要求,經審核準予畢業者,頒發山西醫科大學晉祠學院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山西醫科大學晉祠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后,頒發山西醫科大學晉祠學院學士學位證書。“專升本”學生畢業時,按國家有關規定頒發畢業證書,在畢業證書上注明“專科起點升本科”。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七條 各專業學費、公寓費等嚴格按照山西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
第二十八條 學院對錄取后的新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 學院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條 聯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晉源區晉祠鎮晉療路
郵編:030025
電話:(0351)6936912、6936351、6936889、4135433、3985052
傳真:(0351)6936912
Email:jcxyzsb@163.com
網址:www.sxmu-jcc.com www.sxmu.edu.cn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山西醫科大學晉祠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