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章程制定原則
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嚴格程序、擇優錄取、接受監督”的原則,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北京財貿職業學院
2.辦學類型:普通高等職業教育
3.辦學層次:高職(??疲?/p>
4.學校校址:北京市通州區北關大街88號(校本部)
北京市房山區琉璃河南涿州大石橋(涿州校區)
北京市東城區東四南大街禮士胡同41號(東四校區)
5.基本情況: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始建于1958年,是北京市教委直屬公辦普通高校,是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的優秀單位,高職畢業生就業率多年穩定在99%以上,是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
學校占地面積402.3畝,在校生近8000人,校內建有17000平方米的實訓基地,2000平方米生產性實訓基地,校外建立了300多家頂崗實習基地。
學院設有金融系、工商管理系、立信會計學院、信息物流系、旅游系、廣告藝術學院、國際教育學院、基礎教育學院、思想政治理論課教研部(素養教學部)9個教學單位,開設了工商企業管理、連鎖經營管理、金融管理(銀行)、證券與期貨、會計、會計(稅務會計)、電子商務、物流管理、導游(國際領隊)、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空中乘務(航空服務與管理)、會展策劃與管理、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等專業,其中連鎖經營管理、物流管理、導游(國際領隊)專業是國家級示范專業;會計、金融管理(銀行)、證券與期貨專業是北京市示范專業;電子商務專業是北京市級教改試點專業。
第三條 招生機構
1.學校成立由校長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有關?。ㄗ灾螀^、直轄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相關政策,依法制定學校招生實施細則、招生章程、招生計劃,集體決定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2.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學校沒有委托任何個人、中介機構或單位在校外參與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
4.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