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院各專業錄取批次、調檔比例以當地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十五條 按有關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績調檔,并按加分后成績分配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條 學院對考生身體狀況的要求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為依據。新生入學后體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發現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美術類專業直接使用由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美術類專業考試成績(簡稱“省統考”成績)。
第十八條 專業錄取時按投檔考生投檔成績(含政策加分)采用‘志愿清、專業清’規則進行錄??;美術類專業投檔成績按各省投檔政策執行,無特殊投檔政策的省份按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錄取。
第十九條 為維護考生利益,在高招錄取期間,招生辦公室將隨時與考生進行電話聯系,確認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請報考我院的同學及時將考生基本信息通過我院招生信息網或電話方式進行登記、確認。
第二十條 北京市考生錄取期間不單獨快遞通知書,招生就業工作處通過網站公示、電話通知、短信通知等方式通知考生及家長第一時間到學院辦理領取通知書、交費、注冊等手續。
外埠考生通知書發放、交費、注冊等手續參考各省市政策執行。
第六章 頒發文憑和授予學位
第二十一條 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由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北京工業大學耿丹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北京工業大學耿丹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我院嚴格執行北京市教委和發改委核準的學費標準和相關退費政策。各專業均實行學年學分制,按學年收取學費、住宿費,具體收費標準為:城鄉規劃專業38000元/年,其余普通類專業28000元/年,美術類專業38000元/年,住宿費2800元/年。
第二十三條 學院招生部門聯系方式:
咨詢熱線:(010)60413297 咨詢 Q Q:800039677
官方微信:耿丹教育(微信號:bgdedu)招生網址:http://www.gengdan.cn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北京工業大學耿丹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