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章程制定原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二、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2、辦學類型:普通高等職業技術教育
3、辦學層次:???/p>
4、辦學性質:公辦
5、學習形式:全日制、全部住校學習
6、學校校址:北京市石景山區石門路368號,無分校
7、外語語種:不限
8、男女比例:不限
9、基本概況:
學校創建于1956年,是教育部批準獨立設置的一所學科門類齊全,面向全國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隸屬于北京市教委,是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校2000年被教育部批準為全國首批示范性職業技術學院建設單位;2010年以優秀成績通過了教育部、財政部組織的示范院校驗收,成為名符其實的全國示范性院校;2012年被教育部評為全國就業五十強院校。學校就業率連續多年保持在98%以上,簽約率保持在80%以上。學校對接的專接本院校包括北京建筑大學、北京聯合大學、北方工業大學等三所以及臺灣的相關應用型大學
學校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以北京市管理為主。學校占地360畝,現設六院兩部,分別是機電工程學院、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建筑與測繪工程學院、文法與管理學院、基礎教育學院、國際教育學院、體育部和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部。共開設專業33個,目前全日制在校生6800余人。
三、學費標準:6000元/學年
四、住宿費標準:900元/學年
五、招生機構:
1、學校成立由主管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北京市和有關省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依法制定學校招生實施細則、規定,招生章程,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就業的日常工作。
3、學校沒有委托任何個人、中介機構或者單位在校外參與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
4、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5、參加招生宣傳的工作人員需要參加學校組織的相關招生政策內容培訓,參加招生錄取的工作人員需要參加與網上錄取有關的技術培訓。
六、招生計劃:
1、學校按照相對穩定規模、重視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原則,突出學校辦學特色的指導思想,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申報年度招生計劃。
2、學校招生就業處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及時制定學校分省、分專業生源計劃。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是根據有關省份的生源、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結合學校自身辦學條件和學?!秾I結構調整方案》編制。
3、學校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教育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招生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4、學校高考招生計劃分為普通高考文科、理科兩種類別。學校根據各省、市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錄取時學校將根據報考的生源狀況在相應省市適量調整專業間招生計劃。
七、錄取規則:
1、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招生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招生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2、志愿錄取實行志愿優先原則,即按照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們學校的考生,無相關科目成績或者加試要求,在第一志愿錄取不滿額的情況下,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無分數級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