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招生政策、規定和錄取分數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考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并已投檔的考生中,德智體美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不超過120%。對招生計劃量大的省份和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學??筛鶕捶植记闆r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十七條 學校原則上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級招委會有關考生加分的政策。
第十八條 對于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按照分數優先、結合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對于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按照志愿優先、結合分數的原則進行錄取。學校不錄取無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條 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學校以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投檔成績為準排序,實行專業志愿分數級差的辦法錄取,即:第一至第二專業志愿、第二至第三專業志愿,分別扣減投檔成績2分,第三至以后專業志愿,不再扣減專業級差分。當遇到多名考生成績相同時,再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對部分缺額專業,根據生源和志愿情況進行調劑錄取。對無法滿足本人專業志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作退檔處理。
江蘇省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及以上,分專業錄取時,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辦法,即按照考生實際總分(語數外+附加分+獎勵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分相同時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排序,相關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條美術學類、設計學類和公共藝術專業,在文化投檔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并已投檔的專業成績合格考生中(以下簡稱合格考生),按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湖北省為統考成績)×60%+文化投檔成績×40%]排序,擇優錄取。對我校各省專業成績前十名考生,優先保證第一專業志愿。
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僅在明確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湖北省為統考成績)×60%+文化投檔成績×40%]排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音樂學(音樂教育)專業,在合格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專業成績×60%+文化投檔成績×40%]排序,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特別優秀的考生,經學校招生委員會認定后優先錄取。
第二十二條 音樂表演專業,在合格考生中,按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 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與形象設計)專業,在合格考生中,按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在合格考生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投檔成績×80%+專業成績(湖北省為統考成績)×20%]排序,擇優錄取。錄取時適當考慮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五條 體育類專業(不含運動訓練專業)在專業術科成績和文化投檔成績均達到所在省規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并投檔的考生中,湖北省按綜合成績(高考成績的50%與體育身體素質測試成績的75%之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其他按生源所在省相關投檔規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六條 運動訓練專業實行單獨招生,由學校確定錄取標準,經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審批錄取,并報國家體育總局備案。具體錄取標準按當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報考英語、法語、日語、翻譯專業的考生,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10分。外語單科成績分數標準在錄取時可根據生源情況作適當調整。
第二十八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除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外,下列專業考生須五官端正,形象良好,身高達到規定的標準:
音樂學(音樂教育)、音樂表演(器樂表演)專業:男生1.65米、女生1.55米(含)以上;
音樂表演(聲樂表演、合唱表演與指揮)專業:男生1.70米、女生1.58米(含)以上;
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與形象設計)專業:男生1.80米、女生1.70米(含)以上;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男生1.75米、女生1.65米(含)以上;
??谱o理(涉外)專業:男生1.70米、女生1.60米(含)以上。
第二十九條 根據武漢地鐵集團有限公司要求,為其訂單式培養的專科專業只招男生,身高在1.65米(含)以上,雙裸眼視力(C表)在4.6(含)以上,或雙眼矯正視力在5.0(含)以上,體重指數BMI值大于18(含)且小于28(含),無色弱、高血壓、心臟病、精神及傳染性疾病。
第三十條外語類專業限招本語種和英語考生;其它本、??茖I原則上不受語種限制,但進校后以大學英語教學為主。另外學校開設有大學日語、大學德語和大學法語等語種課程,學生可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一個語種修讀。
第六章 收費及獎、助、貸學金
第三十一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以及教材費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和辦法,按湖北省物價局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我校制定了一系列學生獎勵、勤工助學、貸款舉措。設置了校長獎學金、校優秀學生標兵獎學金、校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校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優秀畢業生獎學金、優秀新生獎以及各類單項獎學金等。另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市)政府獎學金、社會團體(單位)、個人設立的專項獎學金等。
第三十三條 凡取得我校學籍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由學生在生源所在地辦理。同時,還可申請國家助學金。
第三十四條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克服生活困難,更好地完成學業,學校積極為貧困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實踐機會,推薦和安排經濟困難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要進行全面的入學資格復查,對藝術、體育類專業等特殊類型錄取新生開展入學專業復測。復查不合格者,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原戶籍所在地。
第三十六條 學生修滿規定的學業學分,成績合格,由江漢大學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江漢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十七條 學校通過校園網(www.jhun.edu.cn)和招生就業信息網(zjc.jhun.edu.cn)發布有關招生信息及錄取結果。學校招生咨詢電話:027-84237298,84227521,84227229。微博:http://weibo.com/jhunzjc;微信:江漢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
第三十八條 學校不委托也不允許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介入學校招生工作。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學校以往與之不符的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同時廢止。
第四十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