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為規范我校 2016 年全日制普通本、??普猩ぷ?,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武昌理工學院。學校國標代碼:12310;湖北省招生代碼:2118。
第三條 學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大道16號。
第四條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歷教育。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成立由武昌理工學院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武昌理工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監察領導小組,負責對我校2016年招生工作進行領導和監督。
第六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其職責是: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招生政策和各項管理規定,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德智體美等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八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九條 學校根據各省錄取規則實行平行志愿或傳統志愿錄取。
第十條 學校根據各省公布的投檔模式實施專業志愿錄取。確因招生計劃限制,不能滿足第一專業志愿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由學校依次調劑到其它志愿專業。
第十一條 學校藝術類專業按各(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藝術類投檔規則錄取。
第十二條 學校不設志愿級差及專業志愿級差,所有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三條 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新生入校后,除日語專業外,其他專業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四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四條 新生入學時,按湖北省物價部門當年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繳納學費、住宿費等。
第十五條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按期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于報到日前向學院申請辦理請假手續。逾期兩周不報到者(以錄取通知書規定報到時間為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凡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國家規定對新生進行體檢復查,體檢不合格者,休學或退學。
第十八條 收費標準。按照湖北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費。普通本科專業學費16000元/年;藝術類本科專業18000—23000元/年;??茖W費10000元/年(藝術類專業13000元/年),住宿費980—1320元/年。
第五章 畢業文憑
第十九條 學生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頒發武昌理工學院本、??飘厴I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武昌理工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