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ㄊ小⒆灾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根據各?。ㄊ?、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結合考生成績擇優錄取。
第九條 對于享受各種優惠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屬地化管理原則,執行考生所在?。ㄊ小⒆灾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錄取和專業安排以考生投檔成績為準。
第十條 專業安排以專業志愿清為原則,即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依據投檔成績順序錄取。
第十一條 投檔成績相同時,首先對招生文件中規定的政策性照顧考生進行優先錄??;其次參照考生單科成績,文科考生依次根據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安排專業,理科考生依次根據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安排專業?!?/p>
第十二條 本科專業中經濟學、經濟學(基地班)、財政學(實驗班)、稅收學(實驗班)、金融學(蒙語授課基地班)、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經濟與貿易(蒙語授課)、國際商務、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蒙語授課)、電子商務、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軟件工程、網絡工程、網絡工程(民族班)專業,高職高專各專業受師資等辦學條件限制,入學后外語只開設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慎報。
第十三條 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英語筆試成績最低分數要求110分。
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英語筆試成績最低分數要求110分,且口試成績為良好以上。
稅收學(實驗班)、財政學(實驗班)專業外語筆試成績最低分數要求100分,數學成績最低分數要求100分。
經濟學(基地班)專業數學成績最低分數要求100分。
稅收學、資產評估專業數學成績最低分數要求80分。
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專業外語筆試成績最低分數要求105分。
國際經濟與貿易(蒙語授課)專業要求外語筆試成績最低分數要求70分。
經濟統計學(蒙語授課)、金融數學(蒙語授課)數學成績最低分數要求70分。
金融學(蒙語授課基地班)專業數學和外語筆試成績最低分數要求均為70分。
第十四條 軟件工程、投資學(財富管理方向)和烹飪與營養教育專業只錄取填報專業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條 民族預科學制為五年,第一年為預科階段,目的是提高漢語及基礎課水平。預科結束后,根據《內蒙古財經大學民族預科生升本工作方案》和《內蒙古財經大學民族預科生升本工作細則》規定,轉入會計學、金融學、稅收學專業學習。
第十六條 如考生所填報專業已錄取額滿,服從專業調劑者,將由錄取系統自動安排到未錄滿專業;未填報專業服從調劑者,在其所填報志愿專業已錄滿時,原則上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學費、學歷與學位
第十八條 學校執行內蒙古自治區物價部門核定的本、??剖召M標準進行收費。普通本科漢語授課專業3500元/學年、蒙語授課專業2800元/學年、民族班2800元/學年;民族預科3000元/學年;軟件工程專業前兩年4000元/學年、后兩年8000元/學年;投資學(財富管理方向)專業10000元/學年;烹飪與營養教育專業7000元/學年;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8000元/學年。高職高專漢語授課專業5000元/學年、蒙語授課專業4000元/學年。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學校規章制度對學生進行培養和管理。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制期限內,對修完培養計劃規定的內容并達到畢業要求者,準予畢業并頒發內蒙古財經大學全日制普通本、??飘厴I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相應學士學位并頒發內蒙古財經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 招生咨詢
第二十條 考生可通過信函、電話或登陸網站獲取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專業介紹、錄取結果等詳細信息。
學校網址: http://www.imufe.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 www.imufe.edu.cn/zsxxw
招生咨詢電話:0471—5300555 0471—5300312
招生辦公室電話:0471—5300319(傳真)
通訊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區北二環路185號內蒙古財經大學招生就業指導處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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