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及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依法治招”、“陽光招生”的要求,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章程。
學校全稱: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
辦學層次:普通???/p>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一、學院概況
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內蒙古警察訓練總隊)系??茖哟胃叩嚷殬I學校,列入公安序列,面向全區公安機關培養專科學歷的實用型警務人才,同時承擔全區公安民警在職培訓任務。人、財、物由自治區公安廳管理,教育行政業務由自治區教育廳管理。中央編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財政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人社部發[2015]106號)要求,“建立公安院校招生與公安機關招警協調機制,提高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入警比例,確保公安院校畢業生成為公安隊伍補充警力的主要渠道”。
學院有一支高素質、高水平、教學和實踐經驗豐富的師資隊伍。學院教學設備齊全,學習、生活設施完善,校園環境優美,采用蒙漢雙語教學,實行嚴格的警務化管理。
二、專業設置
2016年,學院刑事偵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國內安全保衛、信息網絡安全監察5個專業招生,刑事偵查和治安管理專業各設一個蒙漢雙語授課班。
我院各專業主要培養政治立場堅定,忠誠可靠,具有嚴明的組織紀律性、良好的職業道德以及警察基本素質,熟悉我國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專業基本理論和技能、面向基層一線執法執勤崗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漢語授課班開設警務英語、警務蒙語課程,蒙漢雙語授課班采用蒙漢雙語教學。
三、招生對象
招收區內普通高中畢業生。入學后外語只開設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填報。刑事偵查和治安管理專業蒙漢雙語授課班面向蒙授高中畢業生招生。
四、招生條件
(一)報名條件
凡報考我院的考生除具備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所規定要求的報名資格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紀守法,勤奮學習,志愿獻身公安事業;
2、區內普通高中畢業,未婚,年齡不超過22周歲(截止當年9月1日)。
(二)身體條件
根據人事部、公安部下發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中的有關規定,凡報考我院的考生除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身體勻稱,過于肥胖或消瘦的考生(標準體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實際體重超過標準體重25%以上者為過于肥胖者,實際體重低于標準體重15%以上者為過于消瘦)視為不合格。
左、右眼單眼裸視力應不低于4.8;無色盲、色弱;兩耳無重聽;無口吃。
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麻等),嗅覺不遲鈍、無雞胸、無腋臭,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八字步、羅圈腿,無重度跖平足(平腳板),無紋身、少白頭、駝背,無各種殘疾。無高血壓、心腦疾病,無精神或心理疾病,直系血親無精神病史,肝功化驗指標在正常范圍內,無傳染病,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的身體條件。
如隱瞞病史,一經查實,作退學處理。
(三)政審條件
凡報考我院的考生,除按《2010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施意見》(內招委發[2010]5號)規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為合格外,還須經公安機關政治審查。根據公安部2006年印發的《公安院校招生政審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政治審查不合格:
1、曾受過刑事處罰、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受過治安處罰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
3、曾受過開除學籍、團籍、黨籍紀律處分,或者近三年受過記過以上紀律處分的;
4、曾參加過“法輪功”等邪教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其他非法組織的;
5、有過吸毒史的;
6、直系親屬和關系密切的旁系親屬中有被判死刑或者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親屬和關系密切的旁系親屬中有正在被政法機關偵察、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輪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組織的骨干分子或頑固不化、繼續堅持錯誤立場的;
8、其他不符合人民警察錄用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