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條除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外,往屆生與應屆生錄取時同等對待。
第二十九條除自治區民漢雙語翻譯人才培養計劃外,其他專業原則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三十條 我校在國家核定的招生規模內,根據?。ㄗ灾螀^、直轄市)生源情況,招生期間適當調整招生人數并委托各?。ㄗ灾螀^、直轄市)招辦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新生入學
第三十一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 學費收取標準:英語專業3800元/生·學年;文史類專業為3200元/生·學年,理工類專業為3500元/生·學年。
第三十三條學生入校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學校應當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者,應當請有關部門查究。
第三十四條學生在校期間在達到學校相關要求后可申請輔修專業。
第三十五條 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按學校規定辦理注冊手續。不能如期注冊者,應當履行暫緩注冊手續。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后注冊。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16年度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經我校普通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三十八條 新疆財經大學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招生工作。新疆財經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或介入學校招生工作。
新疆財經大學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北京中路449號,郵編:830012
聯系電話:0991-7842093、7804693 傳真:0991-7842093
網址:http://www.xjufe.edu.cn、http://www.zsjy.xjufe.edu.cn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由新疆財經大學招生委員會制定、修改和解釋。
第四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開始實行。新疆財經大學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時,以本章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