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其 它
第十三條 各專業均按學年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根據《陜西省物價局陜西省教育廳關于我省民辦普通高校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陜價服發[2015]76號)和《關于公布延安大學西安創新學院2015年新生學費及住宿費標準的通知》(延大西院[2015]83號)文件精神,經陜西省物價局2015年8月28日審核,我院從2015級新生起,學費收費標準如下:
文史類:13000元/年,其中英語、會計學15000元/年;
理工類:15000元/年,其中市場營銷13000元/年,護理學16000元/年;
藝術類:18000元/年;
根據《關于我省高等學校公寓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陜價服發[2015]32號)和《關于公布延安大學西安創新學院2015年新生學費及住宿費標準的通知》(延大西院[2015]83號)文件精神,住宿收費標準為900或1200元/學年。
退費按照陜西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陜西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陜價行發【2005】148號)執行。
第十四條 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和環節,成績合格,由延安大學西安創新學院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由延安大學西安創新學院頒發相關學科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五條招生咨詢
電話: 029-83113022 83113080
QQ:800177077
微信公眾號:ydcxzb
網 址:http://www.xacxxy.com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學院的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的統一安排、組織下進行,學院從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從事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延安大學西安創新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