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院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原則,按照文科類、理科類、美術類、高職“3+證書”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 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提出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院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做適當調整。
第十九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廣州珠江職業技術學院提檔要求的情況下,學院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條 我院原則上不設院校級差,不設男女生比例。專業錄取按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第一專業額滿的情況下,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根據考生專業填報順序,總分相同時,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一條 考生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符合未錄滿專業的相關具體要求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兼顧單科成績作調劑錄取。對總分成績低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或參加調劑但不符合專業培養相關具體要求的、或健康身高條件不符合專業條件要求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 在廣東??;報考我院文科類、理科類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報考我院美術類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三條 相關科目及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本院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或日語。
第二十四條 對美術類考生我院承認全省術科(專業課)考試成績,依照相關規定擇優錄取。美術類專業分檔原則:對投出檔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課成績的40%、術科成績的60%計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美術術科類統考專業在第一次投檔錄取結束后,如果還有剩余計劃,在第二次投檔時錄取原則為先院校志愿優先,在院校志愿優先的基礎上采用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分數計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檔錄取時的計算方式相同。
第二十五條 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六條 學院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批準的文件執行。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二十九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學院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通過勤工助學活動改善自己學習和生活條件。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廣州珠江職業技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紀檢監督辦公室,聯系人:敖靖楠
監督電話:020-82712288-688 傳真:020-82753662
電子郵箱:309247387@qq.com
第三十一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總機:020—82712222 82719999 轉招辦
招生辦電話:020-82728111 82733019
傳 真:020—82726321
電子郵箱:zhujiangedu@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gzzjedu.cn
招生網址:http://www.gzzjedu.cn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廣州珠江職業技術學院于2015年3月8日由校務管理委員會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廣州珠江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疲ǜ呗殻┱猩ぷ鳎怨贾掌鹗┬?。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廣州珠江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