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學院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 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院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
第十九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廣州松田職業學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廣州松田職業學院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專業錄取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根據考生專業填報順序,總分相同時,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一條 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并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 美術類專業分檔時對投出檔案按照考生的文化課成績的40%、術科成績的60%計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美術術科類統考專業在第一次投檔錄取結束后,如果還有剩余計劃,在第二次投檔時錄取原則為先院校志愿優先,在院校志愿優先的基礎上采用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分數計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檔錄取時的計算方式相同。
第二十三條 我院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語種,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建筑室內設計、廣告設計與制作、藝術設計、游戲設計等專業不招色盲考生。
第二十四條 在廣東省報考我院文科類、理科類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五條 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六條 我院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休學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文件執行:
1.學費標準:建筑室內設計、廣告設計與制作、游戲設計、藝術設計等專業每生每年16500元,商務經紀與代理、空中乘務、民航安全技術管理等專業學費以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為準,其他專業每生每年13500元。
2. 住宿費:每生每年1500元
第八章 學生資助政策
第二十九條 助學貸款、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等獎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以及我院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助學貸款:根據《廣東省普通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粵教貸〔2007〕5號)以及《財政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關于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措施的通知》(財教〔2014〕180號)文件精神,學生可根據需要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
第三十一條 國家獎助學金:按照國家獎助學金相關管理辦法及《廣州松田職業學院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審及管理暫行辦法(修訂)》(廣松職〔2013〕58號)文件精神,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第三十二條 校內獎學金:按照《廣州松田職業學院學生獎學金評定實施條例》,學生可申請松田精英獎學金、松田學子獎學金、品學兼優獎學金以及各類競賽獎學金等。
第三十三條 勤工助學:學院通過預留崗位和與企業合作兩種形式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學生可根據實際需要申請崗位。對于在勤工助學活動中表現出色的學生,學院給予一定獎勵。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四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紀檢辦公室
聯系人:吳明生
接受監督與申訴電話:020-82857988
傳 真: 020-82856222
電子郵箱: sontanzy@126.com
第三十五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 020-82850580,020-82856652
傳 真: 020-82850580
電子郵箱: sontanzsb@sina.cn
學院網址:http://www.sontanedu.cn
招生信息網址: http://www.sontanedu.cn/cn/admissindex.html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廣州松田職業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討論通過,適用于廣州松田職業學院2016年??疲ǜ呗殻┱猩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由廣州松田職業學院授權廣州松田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