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西南財經大學。辦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柳臺大道555號。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211工程”和“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的全國重點大學。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西南財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是招生工作最高決策機構,下設由校長、分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學生工作部(處)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2.擬定學校招生章程,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后向社會公布;
3.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編制分?。ㄗ灾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
4.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學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5.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相關要求組織實施招生錄取工作,并向社會及時公開招生錄取相關信息;
6.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六條 學校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西南財經大學招生監察工作實施細則》對本科招生工作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