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執行紀律、接受監督:
學院成立由主管院長任組長的招生錄取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錄取工作,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嚴格執行國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門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規范錄取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全面實施“陽光工程”,錄取結果公平、公正,并接受社會監督。
五、其他事項:
招生監督電話:(0836)2856171
招生咨詢電話:(0836)2859673(兼傳真) 2856805 2859672
學校網址:http://www.scun.edu.cn
招生網:http://zjc.scun.edu.cn 電子信箱:zb@scun.edu.cn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將制定相應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若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本章程由四川民族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