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
第四條學校國標代碼:11545
第五條學校地址:廣東省中山市石岐區學院路一號,郵政編碼:528402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校隸屬部門:中山市人民政府、電子科技大學,學校業務主管部門: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學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要求,學習成績合格的,準予畢業并頒發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與就業處為學校負責招生工作具體實施的部門,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負責接受考生的信訪、申述、投訴等監督事項,并予及時妥善處理。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批次
第十四條學校招生計劃編制原則: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的辦學條件和發展定位制定分省分專業計劃。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五條錄取批次:廣東省為第二批本科,其它?。ㄗ灾螀^、直轄市)按生源?。ㄗ灾螀^、直轄市)的規定批次執行。
第十六條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深A留不超過1%的招生計劃,用于調節各?。ㄗ灾螀^、直轄市)、各專業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的使用原則:按照學校錄取進展情況,當出現考生報考志愿不平衡時,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投放預留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