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音樂類、美術類、“3+證書”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 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
第十九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廣東農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廣東農工商職業技術學院依據考生志愿和學校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專業錄取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根據考生專業填報順序,高考總分相同時,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一條 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 我校專業不設男女生比例要求。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我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三條 美術類、音樂類專業分檔時對投出檔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課成績的40%、術科成績的60%計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我校術科類(包括音樂、美術)統考專業在第一次投檔錄取結束后,如果還有剩余計劃,在第二次投檔時錄取原則為分數優先原則。分數計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檔錄取時的計算方式相同。
第二十四條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類、理科類第三批專科層次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美術類、音樂類第三批??茖哟蔚母咧挟厴I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
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五條 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六條 我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有填報該專業專業志愿的考生,錄取原則與普通類專業一致,已錄取考生不予以調整到其他專業。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七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八條 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旅游英語等專業因用人單位對考生身高有要求,請男身高1.70米以下、女身高1.60米以下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條 學生學費按省政府批準同意實施的標準執行,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我校網站;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國際交流學院所有的BTEC(Business & Technology Education Council英國商業與技術教育委員會)專業學費13800元/學年。住宿費:1200元/學年。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一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按照《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精神,品學兼優的全日制學生,凡符合基本條件,均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根據國家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學校設立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和提供一定的勤工儉學機會。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二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紀委監察室 聯系人:李 華
監督電話:020-85230949
傳 真:020-85230949
電子郵箱:hli@gdaib.edu.cn
第三十三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 020-85230071
傳 真: 020-85230563
電子郵箱:zsjyc@gdaib.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gdaib.edu.cn
招生網址:http://www. gdaib.edu.cn/department2/zsjyc/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廣東農工商職業技術學院于2016年3月15日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廣東農工商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疲ǜ呗殻┱猩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訂。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廣東農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授權招生就業處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