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八條 我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條 學費標準按省政府批準同意實施的標準執行;財務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及食品營養與檢測(中外合作辦學)16500元/年。住宿費標準為:1300元/年。各專業學費暫按2015年標準執行,2016年具體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有關文件執行。
第八章 獎助學金
第三十一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二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紀委監察室。
聯系人:李國良、吳丹鳳
監督電話:020-61230812
傳真號碼:020-61230000
電子郵箱:2002108002@gditc.edu.cn
第三十三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61230198、020-61230389
傳真:020-61239328
電子郵箱:2009116001@gditc.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gdqy.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gdqy.edu.cn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專科(高職)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授權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