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我校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十條 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接收非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條 我校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志愿分數級差制。專業志愿之間的分數級差分別為3、2、1、0 分??忌袑I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他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 我校認可各省(區、市)規定的加、降分及優先錄取政策。
第十三條 除英語專業外,我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四條 鑒于醫學類各專業的學習、就業的特殊性,本著從考生實際利益出發、對考生負責的態度,在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前提下,我校對考生身體狀況提出如下要求:
1.醫學類各專業建議考生任意一眼的近視矯正視力不低于4.8,各眼矯正視力鏡片度數不超過800度,無色盲、色弱,無斜視、弱視。
2.口腔醫學專業不招收習慣左手做事(左撇子)的考生。
3.法醫學專業的招生錄取原則上參照公安院校相關招生標準執行。
4.護理學專業建議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6厘米。
5.考慮到醫療衛生服務工作的特殊性,建議殘疾考生慎報我校醫學類各專業。
第十五條 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藝、體尖考生,同等情況下優先錄取。
第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 招生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
第十七條 對我校招生政策、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等詳細情況,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咨詢:
1.學校招生信息網:admission.nsmc.edu.cn
2.招生熱線:0817-2242705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八條 經四川省發改委、物價局、教育廳核準,我校學費按學分收取,執行標準為:醫學類各專業5000元/人·年、理工類各專業4100元/人·年、文學、管理類3700元/人·年;住宿費標準:1000元/人·年。
第十九條 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2016級新生,學校將視其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直接報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將其從錄取數據庫中予以注銷。
第七章 獎、貸、助學金設置
第二十條 我校設有多項獎、助學金。按國家規定,貧困學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請辦理助學貸款。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學校以往的有關規定與本章程條款相悖時,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