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七條 學院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及規定,認真貫徹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規則。
第八條按照省教育廳規定的投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從提檔考生中根據考分高低及綜合條件擇優錄取。
第九條 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條 錄取結果通過省招生網站發布,考生可進行網上查詢,亦可電話咨詢。
第四章 學費及獎學金
第十一條 學院根據黑龍江省教育廳、黑龍江省財政廳、黑龍江省物價局下發的有關文件規定,收取學費。
第十二條優秀學生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學生享受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困難學生享受助學金(2000-4000元/年)。
第十三條 學院設立特困生資助基金,用于專項資助特困生。每學期從特困生基金中撥出部分資金按一定標準、程序發放給特困生。
第十四條 學院積極向教育主管部門和相關銀行為特困學生申請助學貸款,并協助辦理相關貸款手續。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即行廢止,以本章程公布的為準。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黑龍江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