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體現“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招生原則,保證招生工作正常、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依照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學院全日制高職(??疲┱猩ぷ?。
第三條學校全稱: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2911。
第四條辦學性質:綜合性普通高等職業院校,由哈爾濱市政府創辦、黑龍江省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
第五條辦學層次:高職(??疲?。
第六條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畢業成績合格,獲得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疲┊厴I證書。
第七條辦學地點: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哈平路217號。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 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成立由學校主管領導以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討論決定學院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條學院招生就業工作處是學院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全日制高職(??疲┱猩娜粘9ぷ?。
第十條學院紀檢部門負責監督招生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招生條件
第十一條 學院2016年面向黑龍江、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2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 。
第十二條 學院2016年招收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考生通過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錄取分數線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 考生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規定執行,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 黑龍江省按分數優先錄取原則按照考生第一專業志愿錄??;外省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錄取原則執行。
第十五條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六條 藝術類各專業2016年招收黑龍江省考生,文化課成績按照2016年考生全國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成績,術科成績參照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課省考成績,學院不單獨組織考試。藝術類考生的錄取原則是在省招生辦劃定藝術類專科文化課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七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并在高考文化課總分相等的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八條 學院在招生計劃未完成的情況下,接收調劑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