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成立以學校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本校招生工作。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紀律檢察委員會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2016年招生專業: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應用電子技術、通信技術、醫用電子儀器與維護、電子信息技術及產品營銷、工程測量技術、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數字媒體應用技術、動漫制作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計算機系統維護、計算機網絡與安全管理、電腦藝術設計、電氣自動化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數控技術、汽車電子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營銷與服務、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工程造價、電子商務、移動商務、物流管理、連鎖經營管理、會展策劃與管理、會計、財務管理、市場營銷等33個招生專業。具體招生計劃以山東省教育廳公布的為準。
第十四條 招生層次:???/p>
第十五條 學制:三年
第十六條 招生計劃:2016招生計劃詳見各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南》。
第五章 招生條件和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外語要求:語種不限、不加試口語,對聽力不作要求。
第十九條 男女比例: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條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均符合魯招考《關于做好山東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2013〕118號)要求。考生需在報名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二十一條 對普通高中畢業生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體育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要求為“合格”。
第二十二條 藝術類專業投檔原則、錄取規則按照《山東省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第二十三條 錄取原則:按照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制定的錄取規則執行,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擇優錄取。在一志愿生源不足時錄取二志愿和征集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接受調劑志愿考生。錄取專業時盡量尊重考生填報志愿,專業計劃數在遵守有關規定的基礎上可以進行適當調整。
第二十四條 單獨招生考試及錄取執行《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章程》以及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 學校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二十六條 錄取結果以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規定的形式公布。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七條 普通高職學費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的收費標準:普通類專業5000元/年;藝術類專業6000元/年;校企合作訂單班8000元/年。
住宿費執行八人間500元/年、六人間800元/年。
第二十八條 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2008】6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學生獎、助、勤、貸等資助制度
第二十九條 為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自2007年始實施“勵志助學工程”,分別于2009年12月、2012年10月連續兩次獲得“山東省學生資助工作先進單位”。
學校以學生為本,以關愛為源,以助學為載體,以育人為目標,弘揚愛心文化,彰顯人性情懷,構建了系統化、多元化、時效化的資助體系,實行國家、省政府、學校、企業四級獎學金和助學金制度,建立了獎、助、貸、勤、補、緩加新生綠色通道的“6+1資助平臺”。近幾年全校每年學生資助總金額均在1000余萬元以上,受助學生占學生總數的40%以上,踐行了不讓一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因為貧困而輟學的莊嚴承諾。
第三十條 在校大學生應征入伍可享受國家學費代償等各項優惠政策。
第三十一條 對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被錄取并報到的山東省夏季高考普通文、理科500分以上的考生,學校將給予前10名一次性5000元/人的獎勵。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二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復查。體檢或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
第三十四條 學校不進行任何形式的招生代理行為,不委托任何社會機構和校外人員代為發布招生廣告或發布招生宣傳資料。對以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專升本政策按照當年度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由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大學城文化路888號 招生與就業指導處
聯系電話:0531-83118111、83118771
監督電話:0531-83118172
傳真:0531-83118771
郵政編碼:250200
學校網址:http://www.sdcet.cn
E–mail:dzxy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