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等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16年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五條 學院全稱: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
第六條 學院代碼:13275。
第七條 辦學性質: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是1999年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經教育部確認、浙江工業大學舉辦的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2012年起由浙江工業大學與紹興縣教育投資有限公司合作舉辦。
第八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獨立學院。
第九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授予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
第十條 辦學方針:學院遵循“依托母體、相對獨立、辦出特色”的辦學方針,致力于培養知識結構合理,具有社會責任感,富有創新和實踐能力,能將知識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高級人才。
第十一條 辦學及就學地點: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柯華路958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院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三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院面向浙江、江蘇、福建、安徽、四川、江西、山西、陜西、河南、河北、湖南、湖北、貴州、重慶、新疆、廣西、甘肅等17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ㄖ陛犑?、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十五條 根據各?。ㄖ陛犑小⒆灾螀^)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招生當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生源情況,由學院確定調檔比例,學院調檔數控制在當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2倍以內。
第十六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院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第十七條 學院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 學院外語公共課為英語(英語專業除外)。
第十九條 學院對英語單科成績有要求的專業:英語專業要求不低于100分;日語、漢語國際教育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要求不低于90分。對數學單科成績有要求的專業: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要求不低于90分。如果單科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則按單科成績5分一檔降分錄取至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