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必須通過《國家體育鍛煉標準》。
以上報名條件,如果上級主管部門有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考生需參加綜合測試,綜合測試在高考前進行。綜合測試包括面試、心理測試與體能測試,其中面試、心理測試與體能測試任何一項不合格均為綜合測試不合格。具體相關工作統一按省高校招生委員會和省公安廳聯合下發的文件執行。
(二)第三批錄取專業和單考單招專業的考生報考條件,按普通高校招生條件、標準執行。
十.錄取規則: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招委監督”的錄取體制。學院依據學生高考成績、會考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一)第三批提前錄取專業的錄取規則
1.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
2.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4.無專業分數級差要求。
5.無專業加試要求。
(二)第三批錄取專業的錄取規則
1.按省教育考試院確定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設置及投檔方案錄取進檔考生。即先錄取本校平行志愿的考生,若平行志愿不滿時,才考慮征求志愿的考生,若征求志愿投檔后仍不滿時,視情適當降分,再不滿時,視情降分征求志愿。
2.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4.無專業分數級差要求。
5.無專業加試要求。
6.“征求志愿”、“降分”、“降分征求志愿”的考生,按考分從高到低以及專業志愿先后只能錄取在未滿的專業中。
(三)單考單招專業的錄取規則
單考單招專業具體招生辦法按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學生管理特色、學生待遇與就業:
學生入學注冊后統一著制式服裝,全部在學院住宿,實行警務化管理。學生按規定享受獎學金、助學貸款、特困生補助,學院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學院招收的各批次學生按照“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院推薦、學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就業機制落實就業。提前錄取的各專業學生畢業前,參加由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統一組織的面向社會錄用公務員考試,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情況以及人民警察錄用條件與程序,擇優錄用。
十二.學費標準:經浙江省物價局核準,我院學生每學年收學費6000元;住宿費:學生公寓4人一間,每人每學年1200元。
十三.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警官職業學院
十四.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咨詢電話:0571-86878161
(2)傳真:0571-86836631
(3)聯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二號大街
(4)郵政編碼:310018
(5)E-mail地址:zs@zjjy.com.cn
(6)學校網址:http://www.zjj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