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北京交通大學本科及高職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北京交通大學章程》,結合學校高考招生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北京交通大學,簡稱為北京交大;英文名稱為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縮寫為BJTU。學校法定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西直門外上園村3號。在山東省威海市南海新區現代路69號建有北京交通大學(威海校區)。上級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性質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全國重點大學。高考招生包括本科和高職招生。對取得我校學籍,在學校規定學制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北京交通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獲得畢業證書且符合國家和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本科畢業生,頒發北京交通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北京交通大學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本科招生除普通類招生外,還有學校本部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威海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專業、國防生、企業定向、國家專項計劃、南疆計劃、民族班計劃、西藏內地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協作計劃、港澳臺僑招生等。高職招生全部為普通類招生。
第四條 2016年招生專業中,有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電子信息類(中外合作辦學)(通信工程)、計算機類(中外合作辦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環境科學與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環境工程)、設計學類(中外合作辦學)(數字媒體藝術)等5個本科專業安排在威海校區就讀(以下簡稱“威海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其他本科專業均在學校本部就讀。高職專業安排在北京市海淀區清河鎮永泰莊(北京市公共交通集團公司黨校)就讀。
本科標準學制建筑類專業為五年,其他專業為四年。高職標準學制三年。
第五條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北京交通大學設立由校長、分管高考招生工作的校領導、分管紀委工作的校領導、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以及招生就業處、教務處、學生工作處、紀委監察處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內容下設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組、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組、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組、外語類保送招生工作組,各工作組均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學校設招生委員會,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及學院、教師、學生、校友代表組成,發揮民主監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七條 為確保招生工作的公開、公正與公平,設立招生監察辦公室,由紀委書記、紀委監察處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組成,負責對學校高考招生的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督,處理高考招生相關的信訪、投訴和申訴。
第八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工作機構,設在招生與就業工作處,負責學校本科及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l、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及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3、起草、報批和公布學校招生章程;
4、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工作。根據需要組建赴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宣傳聯絡組,負責學校在該?。ㄗ灾螀^、直轄市)的招生宣傳和招生咨詢等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5、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并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6、組織協調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等工作;
7、受權組織本校單獨招生考試工作,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并將違規事實處理結果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8、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9、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的辦學條件、往年計劃數量,本著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綜合考慮國家政策導向、近年來各地高考報名人數占全國報名總數比例以及考生報考情況和生源質量、各地錄取中央部門所屬高校人數占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全國錄取總數比例、畢業生就業、特殊類招生等因素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和有關專項計劃。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準。
第十條 預留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本科錄取平行志愿省區超過計劃數提檔的、符合錄取要求并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或投放到生源特別好、分數高的省區。高職招生無預留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未做分省編制的其他類計劃用于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專業、西藏內地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協作計劃等招生。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北京交通大學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錄取工作。
第十三條 投檔(提檔)
學校本部和威海校區均有招生計劃的?。ㄗ灾螀^、直轄市),一般將分別使用獨立的招生院校代碼或投檔單位進行錄取。
1、根據各省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當地同類招生計劃數的102%以內。
2、提檔和分專業均承認符合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規定的政策性加分,承認的增加分值最高不超過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