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為了規范招生工作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會了解我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開展招生工作和錄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據。
第三條:學院概況
1、學院名稱:天津交通職業學院
2、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3、辦學層次:高職
4、學院代碼:12883
5、學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區西青道269號
6、學院基本概況:
天津交通職業學院是天津地區唯一 一所綜合交通類高等職業院校。學院圍繞區域經濟和交通運輸行業發展的需求,開設了物流、汽車、路橋、工程機械、軌道交通和交通服務6大類33個專業,圍繞企業用工需求,校企共建了豐田、奧迪、大眾、保時捷、廈門航空等多個訂單班,在校生達9000多人,畢業生就業率始終保持在98%以上。目前,學院是國家骨干高職院校、交通運輸部高等職業教育示范院校、天津市示范性職業院校、濱海新區現代物流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基地、國家汽車運用與維修專業領域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基地。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學院設有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招生處,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第六條:學院設有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監督辦公室設在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七條: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要求、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了2016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寄送到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同時學院將通過各省的招生考試信息網、報考指南等渠道向社會公布。在錄取過程中,學院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生源報考狀況,經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并報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在跨省招生計劃內可作適當調整。2016年招生專業包括汽車運用與維修技術、物流管理、汽車車身維修技術等國家骨干高職院校重點建設專業及道路橋梁工程技術、汽車營銷與服務等中央財政支持重點專業共計33個。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2016年普通高考報考指南。
第八條:專業收費標準:普通類專業:5000元/年;特殊類專業:5500元/年;空中乘務專業:80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汽車運用與維修技術(中加合作辦學)和物流管理(中日合作辦學)兩個專業]:9000元/年(以天津市物價局批準的標準執行)。六人間住宿費:1000元/生/年。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院下發的新生入學手冊。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文件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