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本年度《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章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引導學生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諸育發展水平,擇優選拔錄取新生。
第三條 學校是國家“211工程”、教育部“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項目資助的全國重點大學。學校中文名稱: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簡稱:地大。英文名稱: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縮寫:CUG。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國標代碼:10491。注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魯磨路388號。郵政編碼:430074。學校網址:http://www.cug.edu.cn。
第四條 本章程所涵蓋的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類型有:普通文理科、自主招生、藝術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國家專項、農村單獨招生、國防生、定向生、保送生、第二學士學位等。
第五條 本校培養的普通本科畢業生頒發學歷證書的校名均為中國地質大學(武漢),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分管學生工作、教學工作、紀檢監察工作校領導為副組長,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研究、制訂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等,并對招生重大事項做出決策,是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同時,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吸納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參加,負責研究、審議招生政策和制度,監督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維護招生公平公正,是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決策咨詢、民主管理和監督機構。
第七條 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和招生監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處(部),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及學校招生政策和制度,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招生監察辦公室設在監察處,其主要職責是對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實行全面、全過程監督。
第八條 各學院(課部)設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小組,協助學校招生辦公室開展招生計劃編報、招生宣傳、自主招生以及小科類招考等工作。學院(課部)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小組沒有獨立對外招生的權利。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招生計劃編報的相關規定,認真落實國家專項、農村單獨、少數民族等招生計劃。學校根據國家政策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我校生源結構,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區域和行業發展態勢、畢業生就業情況和人才培養條件,制訂年度招生事業計劃、分專業計劃、生源計劃。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辦向社會統一發布。
第十條 學校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并按規定預留少量機動計劃,用于平衡各?。▍^、市)生源質量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矛盾。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提前向社會公布。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投放到報考我校優質生源集中的?。▍^、市),優先投放邊疆少數民族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