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本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學院名稱、辦學性質、層次、類型及學院地址
學校全稱:福建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橋中店42號(郵編350002)
福州市鼓樓區銅盤路軟件大道89號(郵編350002)
辦學層次:全日制 高職
辦學類型:公辦 高職院校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第二條 學院概況
學院地處福州市區,環境優美,交通便捷,生活配套設施齊全。學院師資力量雄厚,具有一支作風優良、業務精湛、結構合理、適應高等職業教育的專業教師隊伍。學院基于健康養老產業的現實發展需求和國家戰略要求,確立了立足健康產業的辦學定位,與省內其它醫藥衛生類高職院校錯位發展,面向醫藥、食品、健康服務與管理等領域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面向社區和養老機構大力發展健康養老服務、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和功能康復治療技術服務類專業。致力打造“依托人才服務產業、依托產業打造平臺、依托平臺孵化項目、依托項目培育人才”的良性循環發展鏈,走出一條符合學院實際的“人才培養-技術研發-社會服務”一體化的特色發展之路。目前學院設有4個系,20個醫藥健康專業。
第三條 錄取規則
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2016年招生錄取工作。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招生錄取日常具體工作,監察審計處負責監督招生錄取的各項工作和處理各類招生投訴。
1、2016年福建省高職高專批次實行“按專業志愿平行投檔模式”錄取。省外高職高專批招生根據各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相關規定進行投檔與錄取。
2、各專業考生體檢錄取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執行。
3、各專業要求:男女兼收;目前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和專業外語安排教學。
4、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執行教育部有關規定,可按教育部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