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入學報到及復查
第二十六條 大連校區的軟件工程(含網絡工程、數字媒體技術專業)、軟件工程(日語強化)、中外合作辦學相關專業辦學地點在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學生到大連開發區報到;其他學部(學院)專業的學生到大連市凌工路2號報到。被盤錦校區錄取的學生,到遼寧省盤錦市遼東灣新區大工路2號報到。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我校根據錄取有關要求對其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檢,入學體檢不合格者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在體檢(包括高考體檢和入學復檢)中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專業受限者將進行專業調整。國防生入學后復查復審不合格者,若其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大連校區在當地錄取分數線則可轉入我校普通專業學習;若其高考成績未達到我校大連校區在當地錄取分數線,或在體檢(包括高考體檢和入學復檢)中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美術類專業學生入學后,我校將根據當年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資格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畢業證書及收、退費
第二十九條 凡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滿培養計劃規定的所有學分,準予畢業并頒發大連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大連理工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辦法》所規定條件者,頒發大連理工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十條 學校遵循屬地原則,以遼寧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相關具體收費標準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
第三十一條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將依據《大連理工大學本科生學分制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退剩余學費。
第六章 激勵保障機制
第三十二條 學校已建立起強勁而完善的促進學生綜合素質提高和健康個性發展的激勵機制及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的保障機制。在激勵機制中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國內外團體以及個人捐贈設立的社會專項獎學金;在保障機制中設有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以及國家、學校和社會愛心團體及個人設立的助學金。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有關大連理工大學城市學院的招生情況詳見《大連理工大學城市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則我校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五條 有關大連理工大學本科生招生詳細資訊,可電話咨詢或登錄招生網站查閱(咨詢電話:0411-84708375,網址:http://recruit.dlut.edu.cn),錄取結果及錄取通知書的寄發狀態可登錄上述網站查詢。盤錦校區的招生詳細資訊也可咨詢盤錦校區(咨詢電話:0427-2631678,網址:http://pjzsjy.dlut.edu.cn)。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申訴舉報電話:0411-84708306。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由大連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