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的校名為中國青年政治學院,辦學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25號,郵編:100089。英語譯名:China Youth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tudies(簡稱CYUPS)。
本科基本學制四年,學生完成學校規定學分,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頒發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證書。
第三條 學校上級主管部門是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
第四條 學校是一所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共青團事業,培養政治素質高、理論基礎扎實、實踐能力強、富有社會責任感、具備創新精神、具有國際視野、熟悉青年工作的卓越管理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常務副校長、有關部門負責人和教師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全校的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協調處理學校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招生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本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制定我校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章程。
3.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實事求是地向社會介紹我校情況和招生錄取規則。
4.負責本科生招生錄取工作,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教育部下達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錄取考生,負責錄取后的數據處理以及考生錄取通知書的簽發工作。
5.負責協調和處理我校招生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6.對錄取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
7.受權組織本校單獨招生考試工作,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并將違規事實處理結果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8.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9.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紀委書記和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負責人、教師和學生組成的招生監察委員會,下設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同時考慮各省生源質量等因素編制分省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錄取時個別分數及條件相同考生,以及生源質量好的地區以適當增加招生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