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適應吉林建筑大學城建學院轉型發展需要,結合學校“十三五”發展規劃,從根本上改變吉林建筑大學城建學院中青年教師普遍缺乏工程經驗和專業應用能力薄弱的現狀,進一步提高中青年專業教師的工程實踐能力、科研水平和綜合素質,城建學院于2015年5月制定了關于《中青年教師參加工程與社會實踐實施辦法》,截至目前,學校先后有兩批青年教師參加了社會工程實踐。
中青年教師社會工程實踐能力的培養是吉林建筑大學城建學院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更是吉林建筑大學城建學院實現轉型化發展的人才保障。讓教師帶著專業教學中遇到的一些實際問題,有針對性地到企業學習,請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做導師,現場教學,通過親自動手畫圖、測試、設計等,來一場“看得見摸得著”的實際體驗。同時,教師在企業中可以搜集和整理到相關資料,不斷總結經驗,學著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增強理論教學的直觀性,減輕學生理解知識的難度,也有利于教師及時更新自身專業知識,為今后的科研項目打下良好的基礎。
學校在《實施辦法》中制定了有關教師工程實踐能力培養的激勵、約束、考核機制,定期對教師的培養進行考核和評價,把有社會工程實踐的經歷與教師年終考核、職稱評審相結合。在工程實踐階段,教師派出單位和學校職能部門要適時督促,定期與接收單位進行溝通聯系,及時幫助教師解決實踐鍛煉中所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把培養工作落到實處,營造良好的培養氛圍;在教師考核上,教師需在工程實踐結束后填寫《考核表》,并提交工程實踐周記和典型工程案例。教師所在系(部)成立的考核小組,要綜合考慮教師在實踐鍛煉中的表現和所提交的實踐成果質量,以實地、實干、實績、實效為重點,對其進行考核,給出書面評價意見,確定考核等級,報相關領導審閱后,人事處處長簽署意見后并入教師個人業務檔案。另外,參加社會工程實踐的教師,學校會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助,確保教師能安心、踏實地完成實踐培訓。
作為教師,只有經過實踐鍛煉,真正融入工程一線,才能在課堂上言之有物,成為一名能夠培養應用型人才的優秀教師;作為學校,只有及時調整和改進教學環節,掌握專業發展新動向、新方法、新技術,站在應用學科研究的前沿,才能不斷提高學校的辦學水平,提升學校服務社會的能力,滿足高校事業發展的新需要,辦人民滿意的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