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安排
1.考試方式:所有文史、理工、春季高考考生考試均為筆試,筆試內容為語文、數學、英語,分值為300分,參照普通高考方式。
2.考試時間:4月16日上午9:30—11:00。
3.考場設置:考試考場設在我校校內,根據需要也可以設立分考場。
六、命題、考試與評卷
1.考試嚴格按照《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務管理工作實施細則》執行。學院成立單獨考務工作領導小組,嚴格考試管理過程,嚴肅考風考紀,自覺接受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檢查監督。
2.考試由我校組織專家命題、閱卷和評分。
3.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判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荚囋u判工作公正、透明。
七、錄取
1.錄取原則:根據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考生考試分數及各專業招生計劃,確定最低錄取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錄取手續:4月下旬在學院網站公示擬錄取名單。對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將在4月底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
3.寄發《錄取通知書》:學院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后給錄取的學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4.已被本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在收費、退費、學生資助等方面執行國家和山東省規定的與統招生相同的政策。
八、免試錄取
1.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以上獎項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且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含同等榮譽)稱號的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可向我校申請免試進入對口專業學習。
2.報名申請免試入學的考生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單獨招生欄目,下載《免試入學申請表》,填報相關信息后(所報專業類別應與獲獎的專業相同或相近),發送郵件到我校郵箱dzxyzs@163.com,并將書面材料(有關獲獎證書及各類資格證書、聘用合同證明等材料),于4月12日前提交到我校,或于4月12日之前特快專遞寄到我校招生就業處。申請免試入學考生免收報名費,已被我校免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6年春季高考。
3.資格審核。4月25日前在學院網站公示免試考生名單,于4月底將擬錄取免試考生名單及審核材料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審核通過后辦理錄取手續。
九、新生報到和復查
1.我校單獨招生錄取的學生將與春季高考、夏季高考錄取的學生一同報到入學。
2.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新生復查中發現的其他問題,按《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十、違規處理
1.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工作人員及考生,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處理。
2.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我校單獨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作弊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取消其單招資格,并記入高考誠信檔案。
十一、組織保證
1.學院成立單獨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單招工作的領導,凡屬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一律集體研究決定。
2.為保證單獨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學院成立由學院領導、相關職能部門、紀檢部門和專職教師組成的專家組,對考生進行考試。考試結果由我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匯總后上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批,并向社會公布。
3.學院紀檢部門參與單獨招生考試工作,切實保障單獨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4.學院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單獨招生組織工作。凡有直系親屬當年高考者,應予回避。
5.學院進行招生考試人員的培訓和政策宣傳等工作,實施“陽光工程”。
十二、學歷證書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十三、其他
1.學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請考生和家長謹防上當。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2.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3.本章程由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十四、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濟南市章丘大學城文化路888號
報名網址:http://www.sdcet.cn
咨詢電話:0531—83118111、83118771
監督電話:0531-83118172
傳 真:0531—83118771
郵政編碼:250200
電子郵箱:dzxyzs@163.com
QQ咨詢群:196501259
微信公眾號: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招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