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計劃
(一)計劃編制原則:
嚴格按照教育部、民航局下達的計劃總數執行,逐步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批次人數,積極支持國家貧困地區專項計劃的實施。
(二)計劃使用及調整:
各省分專業的招生人數,以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或教育考試院公布計劃數為準。我院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主要安排在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市)使用。針對飛行技術、空中乘務、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訂單式培養模式,學校有權與各省級招生部門協商增減計劃,最大限度完成招生計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學校依據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擇優選拔人才。
(一)根據在各?。ㄊ?、區)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錄取時,學校將根據生源狀況在相應?。ㄊ?、區)適量調整招生計劃。
(二)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ㄊ?、區)招辦的規定進行投檔。投檔后,學校按照考生實考分排隊順序進行錄退。在等效基準分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或與報考專業要求單科科目分數高的考生。(飛行技術專業不享受任何政策性加分。)
(三)錄取分專業時,學校根據考生填報各專業志愿的具體情況,設置專業志愿分數級差(不超過5分),各專業志愿之間分數級差相同,具體分值設置以能使學校所錄考生總體專業志愿滿足率達到最大時的級差設置為準,同等條件下參考相關單科成績。
(四)所有已投檔考生分科類(或選考科目)按實考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順序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考生,實考分減掉一個專業志愿分數級差進入第二個專業志愿排隊,依此類推。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考生分數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在江蘇省實行“先分數后等級”錄取規則。
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
第六章 收費標準
(一)新生入學時,以四川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按學年繳納學費、住宿費等??罩谐藙諏I和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學費8000元/年,其他專業學費4440---4920元/年。
(二)住宿費1200元/年。
第七章 獎貸政策
(一)學校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制度,凡符合國家助學貸款條件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二)學校實行獎助學金制度。獎助學金主要有: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單項獎助學金(主要有人民日報獎學金、光明日報獎學金、民航報杯獎學金、民航工會獎學金等)。
第八章 報到注冊
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效證件,按期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提前一周向我校請假,對未經同意逾期不報到的學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招生規定進行體檢、復查,體檢合格后方可注冊。不符合招生體檢條件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九章 學生畢業
各專業學生畢業時達到學院學籍管理辦法規定的畢業學分,由我院頒發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畢業證書。本科學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院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章 招生監督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招生監督工作,嚴格執行高校招生責任制及責任追究辦法,切實維護學校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
第十一章 本章程由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