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監督約束機制與申訴渠道
1.上海大學“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同時接受上級紀委、監察部門、校紀委、校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檢查。
2. 我校遵循“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綜合評價錄取”工作,面試在標準化教室進行,面試過程全程錄像備查。
3.如果考生對上海大學本項工作有異議,可向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訴意見,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負責作出答復。如仍持不同意見,可逐級向上反映。
五、其他須知
1.對在“綜合評價錄取”招生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有違規行為的學生,取消其錄取資格,已經錄取的則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2.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也不對考生和家長作任何形式的承諾。
3.學校嚴禁中介機構參與招生考試工作。
4.咨詢電話:021-66134148 投訴監督電話:021-6613285
接聽時間為工作日8:30-16:30
六、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
附件:
所含專業 | 培養院系 | |
人文社科類 | 哲學、漢語言文學、歷史學、漢語國際教育、社會學、社會工作、英語、廣播電視學、新聞學、廣告學、法學 | 社會科學學院 文學院 社會學院 外國語學院 上海電影學院 法學院 |
經濟管理類 | 經濟學院(含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經濟學)、檔案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程管理、管理科學、會計學、物流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工商管理(專業主干課程采用英文教學) | 經濟學院 圖書情報檔案系 管理學院 |
理學工學類 | 理論與應用力學、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物理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微電子科學與工程、應用化學、冶金工程、金屬材料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材料物理、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機械工程、機械工程(卓越工程師班)、測控技術與儀器、工業工程、包裝工程、工業設計、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生物醫學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環境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土木工程、數字媒體技術、建筑學、城鄉規劃、哲學、檔案學 | 理學院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機電工程與自動化學院 通信與信息工程學院 計算機工程與科學學院 環境與化學工程學院 生命科學學院 土木工程系 上海電影學院 美術學院 社會科學學院 圖書情報檔案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