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國發〔2014〕35號),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探索與上海市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相銜接的多元錄取機制,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上海市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關事項的意見》(教學廳函【2016】19號),我校2016年在上海市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具有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優秀高中畢業生,思想品德優秀、理想信念堅定、誠實守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均可報名參加:
1.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全部合格;
2.具有學習潛力,綜合素質高、全面發展的學生。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招生專業 | 計劃 | 備注 | |
文科 | 理科 | ||
人文社科類 | 20 | 10 | 類內所含專業見附件 |
經濟管理類 | 20 | ||
理學工學類 | 30 |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1. 網上報名:
4月17日—5月5日考生登陸上海大學報名系統http://bks.shu.edu.cn/(以下簡稱“報名系統”),選擇“綜合評價錄取”招生類型,進行網上報名??忌鶕W上提示完整提交個人信息、綜合素質自我評價以及其它反映綜合素質主要內容的證明材料,無需另外郵寄書面材料。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提供,考生無需提供。
2.材料審核:學校組織專家組審核考生報名材料。
3.公布審核通過名單:考生可于5月31日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是否通過審核。
4.填報志愿:6月24日-26日,資格審核通過且高考成績達到“自主招生控制線”的考生,在高考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批次填報上海大學及相應的專業志愿(具體填報方式以上海教育考試院規定為準)。
5. 按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學校文理科招生計劃的1:1.5分別確定參加校測的考生名單。參加校測的考生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網站、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6.校測
校測采用面試方式進行。
(1)網上確認及繳費:6月28日8:00-24:00,考生可登陸“報名系統”查看是否獲得面試資格并確認是否來我校參加面試,進行網上繳費,然后下載打印“面試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確認和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繳費金額:100元,收費依據:滬價費〔2002〕008號、滬財預〔2002〕008號、滬教委財〔2007〕38號。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3)面試內容: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邏輯推理、表達理解能力、創新思維、綜合素質等內容。
7.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
(1)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 = 高考成績(滿分600分) +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滿分100分)+ 面試成績(滿分300分)
(2)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如下:
9門科目等第成績: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思想政治、歷史,其中各科成績按A=100分、B=90分、C=80、D=60分折算。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科折算成績÷9
(3)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及專業:
將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根據各專業計劃數及考生專業志愿確定預錄取名單。如總成績相同,則按高考成績預錄取,如高考成績相同,文科按語文成績預錄取,理科按數學成績預錄取。
預錄取名單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后,方正式予以錄取。正式錄取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網站、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上海市后續各批次高考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上海市后續各批次高考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