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探索“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根據上海市制定的《上海市深化高等學??荚囌猩C合改革實施方案》及《2016年上海市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相關工作安排》的具體部署,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我校2016年在上海市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
一、選拔對象
綜合素質優秀、品學兼優、身體健康并具有上海市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且通過各科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無不合格科目)的考生。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我校2016年在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計劃不超過我校在上海招生來源計劃的20%,具體招生專業如下:
學院 | 招生專業(類) | 科類 | 學制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社會科學試驗班(管理學類) | 文/理 | 四 |
建筑與城市規劃學院 | 建筑學 | 文/理 | 五 |
歷史建筑保護工程 | 文/理 | 四 | |
城鄉規劃 | 文/理 | 五 | |
風景園林 | 文/理 | 四 | |
設計創意學院 | 工業設計 | 理 | 四 |
土木工程學院 | 工科試驗班(土木類) | 理 | 四 |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 工科試驗班(環境科學與工程類) | 理 | 四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理 | 四 |
汽車學院 鐵道與城市軌道交通研究院 |
車輛工程 | 理 | 五 |
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 | 工科試驗班(電氣信息類) | 理 | 四 |
軟件學院 | 軟件工程 | 理 | 四 |
中德工程學院 | 機械類(中外合作辦學) | 理 | 四 |
外國語學院 | 德語 | 文/理 | 四 |
注:(1)具體專業計劃人數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最終公布的為準。
(2)上海市高考理科選考“化學”和“生命科學”科目的考生,不可申請我校工科試驗班(土木類)專業;上海市高考理科選考“生命科學”科目的考生,只可以申請我校工科試驗班(環境科學與工程類)、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類)。
三、報名辦法
考生登錄“綜合評價報名系統”(網址http://bm.chsi.com.cn/)進行報名,2016年4月18日14:00報名開始,2016年5月5日報名截止。考生根據系統要求,填寫完整個人信息(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為準,考生無需提供相關證明),并上傳所有申請報名材料掃描件,包括申請表(由系統生成打印,加蓋中學公章,中學負責人簽字,含基本信息、中學信息、個人陳述等)及其他反映個人綜合素質的證明材料。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考生必須上傳所有完整申請材料至報名平臺,所上傳的申請材料必須使用掃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以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上傳掃描件申請表編號必須與系統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