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選拔程序
1.報名審核
報名截止后,我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對于不按要求報材料的考生不予審核,視為不合格處理)。我校將根據考生提供的成績單、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自薦書、社會實踐及獲獎情況等綜合表現確定考生能否通過初審。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將于5月30日前在西北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b.nwu.edu.cn)公示,考生也可通過登錄陽光高考平臺查看審核結果(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2.考核安排
初審合格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于6月11日到我校太白校區參加考試??己藘热荨r間和地點以網上報名系統內通知為準。
3.選拔原則
根據考生測試成績,兼顧文、理科參加測試人數,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入選考生根據測試成績評定為C、B40兩個等級。
入選考生名單在學校、各省級招辦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并在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備案。
六、錄取原則
1.凡獲得西北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入選資格的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當年一批本科院校錄取控制線,并在本科自主招生批次報考我校。如生源省份未單獨設置自主招生志愿表或志愿欄,則須將我校填報為本科一批(重點本科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順序院校志愿)。錯誤的志愿填報方式將不能享有錄取優惠政策。西北大學只錄取有志愿的合格考生,體檢合格,且達到西北大學2016年招生章程要求,即符合我校錄取條件。
2.學校根據入選資格考生志愿、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專業和學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3.自主選拔測試成績為C等級者,學校將予以錄取(錄取專業按照文理科限定在公布的11個專業類內)。
4.測試成績為B40等級者,高考享受40分的優惠。即如其高考成績加上對應的優惠分數達到了西北大學當年的模擬投檔線,學校將按其高考原始成績排隊,按分數優先原則予以錄取,額滿為止(錄取專業按照文理科限定在公布的11個專業類內)。注:考生專業志愿不得出現前后重復。
5.高考總分非750分制省份對應分值按比例折算。
七、監督機制
1.學校將嚴格按照“公開程序、公開選拔、綜合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高校專項錄取工作。
2.學校對初審合格名單、入選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信息公開,按時進行公示。
3.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自主招生工作。選拔辦法、程序、選拔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29-88308129。
4.學校對整個考試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嚴厲查處;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國家招生工作規定的行為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對于在考試過程中有違反考試規定的考生,我校將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將實際情況反饋到考生所在中學和省招生辦,記入考生的高考誠信檔案。情節嚴重者,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招生政策追究當事人責任。
八、其他
1.經我校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入學報到后,學校將根據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給予經濟補助。
2.西北大學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受騙。申請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我校不收取任何費用。
3.本簡章解釋權歸西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簡章內容若與教育部2016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處,以教育部有關政策為準。
4.西北大學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29-88302211,188216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