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院名稱
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
二、學院性質
北京市教委直屬公辦高等職業院校
三、招生辦法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各工作組,按照上級政策和批準的招生計劃進行招生。報名條件為已參加北京市2016年高考報名的考生。自主招生分考生報名、學院擇優錄取、社會公示并上報審批、正式錄取等階段。學院擇優錄取過程為:筆試、面試、核定考生總成績、分專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滿為止。
四、總成績評定方式
總成績(滿分300分)=筆試(滿分300分)×40%+面試(滿分300分)×60%
筆試:包括語文、數學、英語,主要考查考生文化課基礎。
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相關基本專業素質(包括理解能力、表達能力、溝通能力、行為舉止等),同時考查考生高中或中職階段學習成績、綜合評價和獲獎情況等。
五、錄取規則
1、免試條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經學院審核通過)
(1)高中或中職階段獲得區(縣)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
(2)獲得市級及以上獎學金的考生;
(3)在市級及以上技能大賽獲獎的考生;
(4)高中會考成績,任意三科均為B及以上的考生;
(5)中職階段高級工資格考試實操環節通過的考生;
(6)優秀士兵(需提供優秀士兵相關證明)。
2、免筆試條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經學院審核通過后,筆試成績按85%計算)
(1)高中或中職階段獲得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
(2)獲得校級獎學金的考生;
(3)高中或中職階段在各級技能大賽獲獎的考生;
(4)高中會考成績任意三科,其中一科達到B、兩科達到C以上的考生;
(5)高中或中職階段獲得相關專業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初級及以上的考生;
(6)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證書原件、復印件);
(7)高中或中職階段獲得美術、音樂、舞蹈、體育、科技發明等測試合格證書、等級證書、獲獎證明等。
3、按照上級精神,農村戶口考生加20分計入總成績。
4、錄取時,分專業按考生總成績及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一志愿錄取后若出現計劃未滿的專業,則依次從符合錄取條件的二、三志愿及同意調劑考生中擇優錄取。
5、各專業不設男女錄取比例。
6、按照教委規定,考生被我院錄取后,不得參加今年高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今年高考。
六、監督機制
學院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開展招生工作,紀檢監察部門作為領導小組成員全程監督自主招生工作。學院以“報名條件明確化,程序規范化,招生辦法公開化、錄取結果公示化”的要求,組織好招生工作,全面接收社會各界監督。監督電話:(010)64720765。
七、就業
學院設有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部門,為畢業生提供規范、高效、優質的就業服務。學院與社會各界用人單位建立了長期、良好、穩定、廣泛的聯系,學院社會聲譽較高,畢業生擇業渠道寬廣,近年來我院畢業生就業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名列北京同類院校的前列,且就業質量逐年提高,畢業生受到用人單位歡迎。
八、錄取結果的公布
按照市教育考試院的要求,被錄取的考生將在我院網站上公布,并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九、學費及住宿標準
學費6000元/學年;住宿費750元/學年。
十、辦學地點
望京校區:北京市朝陽區花家地街12號
固安校區:北京市1251信箱(京開高速過永定河橋800米路東)
十一、其它情況
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享有國家規定的大學生一切待遇,按國家規定發放副食補貼和辦理助學貸款;設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以及學院獎學金、助學金等。
學院對優秀考生將設立新生獎學金措施,詳見學院“招生網”。
十二、咨詢電話
(010)64709690 64720773 64720730
十三、學院網址
http://www.biem.edu.cn點擊飄窗“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