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
在自治區招生辦領導下,按照“學院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實施錄取工作
1、錄取原則:
學院根據“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2、錄取辦法和要求:
①、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機構根據高等職業教育對新生的基本素質要求,參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和招生計劃數劃定;
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100分+面試成績100分+政策加分10分=210分;
③、外語語種要求:不限;
④、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⑤、身體健康狀況要求:符合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標準要求。
3、免試錄取政策:
優惠政策: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以上獎項及全區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忌诋厴I當年,可以向學校提出免試申請,進入對口專業學習。
4、加分政策:
①、凡參加漢語言考試并報漢語言招生計劃的民考漢考生,以及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計劃生育父母光榮證》的農牧民家庭子女考生(僅以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核準的名單為準)的考生,在自治區加分政策的基礎上,我院按1/5進行加分。每位考生最多加10分,加分不可累計,如有多項加分取最高加分分值。
②、除對少數民族身份考生報考有關語種的特殊照顧政策外,其它符合相關加分條件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③、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在領取準考證時必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加分結果須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并在學院網站上公示無異議考生。各項審核通過后,其照顧加分分值在錄取中計入考生總成績。
5、學院單獨招生工作辦公室根據考生總成績及考生身體狀況提出預錄取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6、 4月25日,學院單獨招生辦公室將錄取考生的名單上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審核、批準后發放錄取通知書,并將錄取結果公布在學院招生信息網。
7、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和自治區教育廳《關于下達2016年普通高職(專科)獨招生計劃的通知》單獨招生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將不再參加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錄??;未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6年普通高考。
第七章 新生入學與復查
1、新生嚴格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入學。對于逾期未到學院報到注冊的考生,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學院將按照規定進行體檢和資格復查,體檢不合格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上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八章 組織工作
學院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相應的工作機構以保證單獨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1、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單獨招生辦公室,全面負責單獨招生各項工作。
2、單獨招生工作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和自治區招生辦雙重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997-2518603.
地址及聯系方式:
阿克蘇職業技術學院考點:阿克蘇市迎賓路59號阿克蘇職業技術學院東校區
聯 系 人:亞爾麥麥提老師(0997-2514247 13579382868)
王磊老師 (15292320981 ) 袁建老師(18999060630)
玉山·麥麥提(13899239995) 曾磊老師(18809979756)
阿克蘇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工作安排時間表
時間 | 工作內容 |
3月7日—3月25日 | 2016年阿克蘇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宣傳、網上報名、填報志愿 |
4月1日—4月3日 | 對已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
4月5日—4月6日 | 公布參加2016年學院單獨招生考試資格考生名單 |
4月7日-4月8日 | 提交報名信息表,領取準考證、公示加分考生名單 |
4月9日 | 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 |
4月11日-13日 | 匯總考生成績,擬錄取 |
4月14日-15日 | 公示2016年單獨招生擬錄取考生名單 |
4月25日 | 去自治區招生辦公室辦理相關錄取手續 |
5月10日 | 郵寄錄取通知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