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收費標準:按照河南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學費為3300—12000元/生·年,住宿費為800—1000元/生·年(6—4人/間)。
第六章 大類招生培養、分流辦法
第二十二條我校水利類、電子商務類和藝術設計類3個專業大類按大類招生。分流時,根據社會對人才的需求情況,確定各分流專業人數。根據志愿優先、擇優分流的原則,以“志愿+成績”方式實施分流,即尊重學生志愿,體現學生個性發展需要,結合學生入校后學習成績,擇優分流。
1.水利類專業前3學期按水利大類培養,后3學期按分流專業培養,其中在第3學期期末考試結束后實施分流。
2.電子商務類專業前2學期按電子商務大類培養,后4學期按分流專業培養,其中在第2學期期末考試結束后實施分流。
3.藝術設計類專業前2學期按藝術設計大類培養,后4學期按分流專業培養,其中在第2學期期末考試結束后實施分流。
第七章 獎學金及資助制度
第二十三條學校獎貸學金設置:我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分別實行以下獎勵和資助措施: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新生獎學金、工學結合特殊貢獻專項獎學金、人才精品工程(精湛技能)專項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采用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等形式完成學業,也可享受學校提供的困難補助。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使學生在參與社會實踐的同時得到資助。我校連續四屆榮獲“全省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考核優秀單位”,連續五屆榮獲“全省高校學生資助工作考核優秀單位”。
單獨招生學生享受普通高考錄取學生同等獎助政策,以上政策隨國家調整變化,以當年文件為準。
第八章 監督機制
第二十四條為保證單獨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落實陽光招生政策,成立單獨招生紀檢監察組,對單獨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質詢,保證考生的正當權益。對單獨招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單獨招生錄取資格。對違紀的工作人員,按照《黃河水院單獨招生考試紀律及違紀處理辦法》進行處分。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新生報到和資格復查。
1.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錄取通知書、二代居民身份證、單獨招生準考證。
2.新生入學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及身體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我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二十七條收費標準如遇河南省收費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河南省開封市東京大道1號
郵編:475004
咨詢電話:0371-23662366 4006-0371-29
咨詢QQ群號:1群80723831,2群66654658。
咨詢微信公眾平臺號:hhsyzsjy
學校網址:http://www.yrcti.edu.cn
學校E-mail:hhsyzhaosheng@163.com
第三十條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校招生就業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