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是教育部與河南省政府共建高校。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11號)文件精神, 根據人才培養需求,2016年繼續面向全國招收保送生。
一、招收保送生資格條件
根據教育部等有關部門規定,省級優秀學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集訓隊成員、部分外國語中學推薦優秀學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運動員等5類人員具備高校保送資格。外語類保送生語種限定為英語。
二、保送及選拔程序
(一)具備保送生資格的考生須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有關部門及考生所在中學審核確認并通過多級公示后,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方能參加我校組織的保送生綜合考核。
(二)符合我校招生條件的考生,如實填寫《鄭州大學保送生申請表》。
有關中學須在規定時間內[2016年2月25日-3月10日(以接收郵戳為準)]將以下申請材料以特快專遞形式寄達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注明“保送生”字樣。申請材料以《鄭州大學保送生申請表》為封面裝訂,具體材料及裝訂次序如下:
1.《申請表》。須粘貼個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由所在學校簽署推薦意見、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其中,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以及年級排名情況須加蓋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
2. 個人陳述。由學生根據個人特點親自書寫,不超過1000字。
3. 學生本人學生證及身份證復印件。
4. 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 證明自己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材料。
(三)我校對申請我校具備保送生資格的考生須進行審查和綜合考核??己藭r間等有關信息將通過鄭州大學招生網(http://ao.zzu.edu.cn)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四)考生須按普通高考的要求在戶口所在地履行高考報名手續。未履行2016年普通高考報名手續者,不能辦理保送生錄取審核手續。
三、考核及錄取
(一).我校將對符合申請保送生條件的考生進行綜合考核。保送生選拔錄取工作保證公平、公正、公開。
(二)我校將根據綜合考核結果,確定保送生擬錄取名單并公示,同時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經省級招辦審核批準錄取的保送生,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通知書將隨參加2016年高考考生的錄取通知書同時寄出。
(三)保送生擬錄名單由考生所在中學、鄭州大學和有關省級招生辦公室公示。有關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推薦和申請工作,推薦和申請材料必須屬實。如發現考生及中學有弄虛作假情況,將取消考生錄取資格及所在中學的推薦資格。
三、組織機構及監督
1、我校成立鄭州大學特殊類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研究保送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審議、確定保送生擬錄取考生名單。
2、我校設立特殊類招生考試仲裁小組,原則上由校外專家擔任,是否啟動仲裁機制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3、保送生招生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要嚴厲查處。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欺騙手段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學校紀委電話:0371 – 67781266
四、教育部和河南省如出臺新的文件規定,以新規定為準。
五、聯系方式
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0371-67781182
鄭州大學招生網:http://ao.zzu.edu.cn/
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
鄭州市高新區科學大道100號綜合管理中心518室
郵編:450001
附件:鄭州大學2016年招收保送生申請表下載:http://vdisk.weibo.com/s/vjWUFi0ZHHk9(將鏈接復制到瀏覽器中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