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大學創建于1957年,是新中國在少數民族省區創立最早的一所綜合大學,1978年被教育部確立為國家重點大學,1997年成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100所大學之一,2004年成為教育部與內蒙古自治區共建院校,同年被教育部評為本科教學工作優秀院校,是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學校,教育部首批“來華留學示范基地”建設學校,國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綜合實力計劃”學校。學校位于自治區首府、塞外歷史文化名城呼和浩特市。距北京600多公里,空中距離只有440公里,空中飛行時間40分鐘,乘火車8個小時。
內蒙古大學蒙古學學院由蒙古語言文學系、新聞出版學系、蒙古歷史學系、公共課教學部、蒙古語文研究所、蒙古歷史研究所、內蒙古近現代史研究所、周邊國家研究所、蒙古文化研究所等教學與科研機構組成,是培養蒙古學人才的搖籃和研究蒙古學的重要基地。學院現有教職工114名,其中教授29名,副教授30名,博士生導師18名,碩士生導師52名,本科生842名。
一、招生規模
內蒙古大學蒙古學學院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蒙語授課)2016年面向內蒙古自治區計劃招生25人。
二、報考條件、基本要求
(一)符合《關于做好2016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內招考辦[2015]99號)規定的報考條件。
(二)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勻稱,發音器官無疾病,無色盲、夜盲。
(三)基本要求
1.具備蒙古語標準、規范的語音。
2.具有清晰的口齒和圓潤的嗓音。
3.具有較好的語言感受能力和表達能力。
4.具有較敏銳的思維能力與應變能力。
5.具有較好的形象、氣質條件和綜合文化素質。
三、專業聯考安排
(一)考生應完成自治區要求的藝術類考生的網上報名和信息確認,獲得考生所在旗縣區教育局招生考試機構打印并加蓋公章的《專業考試準考證》,并于1月11日-19日來內蒙古大學招生辦公室領取《內蒙古自治區2016年普通高校其他藝術類專業聯考考試通知單》。
(二)考生憑《專業考試準考證》、《內蒙古自治區2016年普通高校其他藝術類專業聯考考試通知單》和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日期參加由內蒙古大學組織的內蒙古自治區2016年其他藝術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蒙語授課)聯考。
內蒙古自治區2016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蒙語授課)聯考安排
專業名稱 | 考試科目 | 分值 | 考試形式 | 考試時長 | 考點 | 考試時間 | 考試地點 |
播音與主持藝術(蒙語授課) | 語音與發聲 | 100 | 面試(初試) | 4分鐘 | 內蒙古大學(北校區) | 1月20-21日 | 蒙古學學院206室 |
感受與表現 | 100 | 3分鐘 | |||||
語言表達 | 100 | 面試(復試) | 5分鐘 | 1月22日 |
|||
主持藝術 | 100 | 3分鐘 | 主樓演播室(3樓西側) |
注:1.初試內容:(1)語音與發聲:朗讀指定稿件;(2)感受與表現:朗讀自備的文學作品(詩歌、散文、小說片斷、寓言等任選一項)。2.復試內容:(1)語言表達:即興評述(考生臨時抽取評述題目,限5分鐘以內評述);(2)主持藝術:以主持人形式模擬主持播出指定稿件。
四、成績查詢
2016年3月1日以后,考生可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查詢本人成績。
五、錄取規則
考生專業成績在通過由內蒙古大學組織的內蒙古自治區2016年其他藝術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蒙語授課)聯考本科合格分數線,高考分數達到內蒙古自治區蒙授其他藝術文化課最低分數控制線的前提下,按專業成績×60% 與高考文化課成績×40% 相加后的成績排序,按照專業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六、幾項規定及說明
(一)新生入學復查。學校組織專家組開展新生入學專業復測和復核,對于專業測試不達標、入學前后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等情況,嚴肅核實確認。一經查實屬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新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報告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二)新生入學按規定交納學費,學費標準為:5760元/學年。
(三)內蒙古大學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滿洲里學院視覺傳達設計專業使用內蒙古自治區藝術類聯考或統考成績,不單獨組織校考。
七、聯系方式及考試地址
咨詢聯系電話:0471-4992281、8935884、8935885
考試地址:呼和浩特市大學西街235號內蒙古大學蒙古學學院蒙學樓,具體考試時間、考場安排請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查詢(http://www.nm.zsk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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