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體檢要求
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有關要求。
六、考核辦法
在省教育考試院指導與監督下,對一般考生采用“文化測試”方式,對申請文化測試免考并經學校資格審核確認后的考生采用“面試”形式進行考核。
(一)文化測試
1、考試組織:文化測試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命題、考試和評卷,考試工作由各市招辦組織進行;
2、考試時間:2016年3月21日;
3、考試地點:各省轄市招辦指定的考點;
4、考試內容:文化聯合測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各科成績參照學業水平必測科目測試,以A、B、C、D四個等級的形式呈現。錄取時我院將根據考生文化聯合測試成績等級進行級差折分,A級每科95分、B級每科80分、C級每科65分、D級每科50分。
(二)面試
1、面試組織:學院組織專家成立面試專家組對考生進行面試;
2、面試時間:2016年4月10日;
3、面試地點:無錫職業技術學院太湖校區(無錫市高浪西路1600號);
4、面試內容:考生自我介紹、才藝及作品展示,現場抽題解答,專家提問,專家集體評分,面試總分為200分。
(三)相關要求
參加面試或體藝特長生項目加試的考生須在4月9日(8:30-16:30)到學院報到并交驗本人身份證原件,并現場繳納面試費。確認身份后,學院發放準考證。4月10日,考生必須持準考證和身份證雙證,參加面試或特長生項目加試。
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七、文化測試免考政策
1.對第一次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成績在“4B1合格”及以上的考生,可以憑《2016年高職單獨招生文化測試免考申請單1》和《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單》申請文化測試免考,但需參加學校組織的面試。
2.具有田徑、籃、排、足、乒、羽等項目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等級證書的考生,可以憑《2016年高職單獨招生文化測試免考申請單2》申請文化測試免考,但需參加學校組織的面試。
注:申請文化測試免考的考生須已辦理2016年高考報名手續,并登錄單獨招生網站成功進行網上報名,經學校資格審核確認后,統一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面試合格的考生名單將在學院網站公示一周,無異議后,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審批通過后按以下方式錄?。好嬖嚍?ldquo;優秀”的考生按第一專業錄取;面試為“良好”的考生滿足所填志愿的前三個之一;面試為“合格”的考生滿足所填志愿的六個之一。
八、錄取辦法
(一)劃線原則:錄取控制線根據招生計劃數和考生文化測試聯考成績綜合考慮。
(二)錄取總分:文化測試成績+政策加分。
(三)錄取原則:依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擇優錄取。
(四)申請文化測試免考且審核通過的考生,按免考政策錄取。
(五)確定錄取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批。
(六)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九、政策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公示無異議后,錄取時將在考生總分的基礎上進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項加分條件時,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
1.獲得國家級教育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學科、科技、發明、創新等大賽一等獎(含以上獎項)、二等獎、三等獎的考生可在錄取總分上分別加50、40和30分;省級分別加40、30和20分;地(市)級分別加20、10和5分。
2.高中階段取得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加30分。
3.針對普通高中畢業生,學院將根據考生2015年前(含2015年)學業水平測試四門必測科目等級按科目進行等級加分,A級每科加10分,B級每科加5分,該項數據由省教育考試院提供,考生不需準備證明材料。
4.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可加5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可加10分。
5.烈士子女,錄取時可加10分。
6.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可加3分。
7.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錄取時可加10分。
8.高中階段獲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榮譽的學生,國家級、省級、地(市)級和縣(區)級分別加50、40、30和10分。
9. 高中階段參加文化、藝術大賽獲得省級、地(市)級和縣(區)級三等獎以上的考生,分別加30、20、10分。
10. 全國社會藝術水平等級考試“聲樂、器樂、舞蹈”獲得十級、九級和八級的考生,分別加20、15和10分。
考生申請及上述證明材料的復印件,請于2016年2月5日前一并寄至我院招生辦。證明材料的原件于領取準考證當天(2016年4月9日)交學院招生辦校驗。
如照顧項目和政策有調整,以經省招委會批準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為準。
十、具有藝術和體育特長考生的選拔
為全面推動校園文化建設,我院在2016年單獨招生中擬招收有藝術和體育特長的考生30名。
(一)藝術和體育特長生招生計劃(此招生計劃包含在單獨招生總計劃內)
類別 | 項目 | 人數 |
藝術特長生 | 聲樂 | 4 |
舞蹈 | 4 | |
器樂 | 5 | |
播音與主持 | 2 | |
體育特長生 | 田徑、籃球 | 15 |
合計 | 30 |
注:每專業錄取的藝術和體育特長生的人數原則上不超過2名。
(二)報考我校藝術和體育特長生的考生,必須在報名時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包括藝術項目考級證書、運動員等級證書、縣(區)級以上比賽獲獎證書等復印件),相關材料請于2016年2月5日前一并寄至我院招生辦。
(三)報考我校藝術和體育特長生的考生,除參加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文化測試或我校組織的面試考核外,還須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藝術和體育特長生加試,加試通過人數不超過計劃數的3倍。參加我校藝術和體育特長生加試的考生還需另外繳納加試費用60元/人。
(四)藝術和體育特長考生的錄取,加試成績通過且單招考核總成績不低于相關科類最低錄取線下50分。
十一、日程安排
時間 | 事項 |
1月15日-20日 | 考生網上報名、填報志愿 |
2月5日前 | 考生郵寄材料 |
3月21日 | 語、數、外聯合測試 |
4月9日 | 發放面試、體藝特長生項目加試準考證、校驗加分項目證明材料 |
4月10日 | 面試、體藝特長生項目加試 |
4月20日左右 | 網上公布成績 |
4月30日 | 網上公布省考試院的批準錄取名單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
十二、領導與監督機制
(一)我院成立由院黨政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單獨招生領導小組,加強對單獨招生工作的領導。
(二)成立由分管紀檢監察工作的校領導為組長,紀檢監察人員為成員的單獨招生選拔錄取工作監督小組,對單獨招生進行全過程監督。
(三)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此次考試,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單獨招生錄取資格。
十三、違規處理
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忌倪`規情況將報省教育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十四、相關事宜
(一)單獨招生為國家授權學校獨立組織考試錄取的一種方式,且在普通高考前就完成此項工作。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6年的普通高考和省對口單獨招生考試,未錄取的學生可以繼續參加高考和省對口單獨招生考試。錄取考生待遇完全等同于高考普招考生。
(二)如照顧項目和政策有調整,以經省招委會批準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為準。
(三)入學后學院進行身體和資格等復查,體檢等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十五、聯系方式
地 址:無錫市高浪西路1600號無錫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J3-103室。
乘車路線:無錫火車站乘77路、市內95路公交車至江南大學(無錫職院)站;
市內105路到錫鐵巷站下車向前至紅綠燈口右拐200米至學校南門。
咨詢電話:0510-81838878、81838888、85916111、81838877(傳真)
電子郵箱:wxzy1257@wxit.edu.cn
無錫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www.wxitzs.edu.cn
無錫職業技術學院網址:www.wxit.edu.cn
十六、本招生簡章由無錫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七、具體招生簡章以考試院公布為準,未盡事宜請注意學院招生網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