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錄取
(一)錄取原則
1.錄取規則:學院按“文化水平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確定總分,按招生計劃劃定各專業錄取分數線。進入預錄取階段的考生,按志愿優先原則錄取。
2.同分考生處理:考生成績總分相同情況下,根據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錄取。
3.缺考處理:文化水平考試(免試、折算學生除外)、職業適應性測試(對口考生使用專業技能成績的除外)有一項缺考不予錄取;
4.二志愿錄取辦法:二志愿設一所院校六個專業,采用公布缺額、征集志愿的方式。我院認同他校成績,并在征集計劃中注明。
(二)時間安排
4月15日,上報考生成績;
4月17日9時至17時,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按要求通過“高職單招信息管理系統”下載一志愿考生體檢和成績信息;
4月18日至20日12時,一志愿擬錄??;
4月20日12時前,上傳聯考單招擬錄取考生名單(包含擬錄院校,但不含專業),調整單考單招專業計劃并上傳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擬錄取院校和專業);
4月21日9時至22日8時,下載、確認,調整專業計劃并上載確認結果;
4月22日9時至23日12時,一志愿網上錄審備案;
4月23日14時至17時,編制征集計劃;
4月23日20時至24日16時,進行二志愿征集;
4月25日至26日,下載二志愿考生體檢和成績信息,進行擬錄??;
4月27日,到省教育考試院進行二志愿錄取備案。領取新生錄取名冊,面報密封后的成績光盤、違規處理情況材料(加蓋本校公章),按照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辦法,上報免試錄取庫和錄取名單(加蓋本校公章)。
4月30日,按照河北省考試院打印的錄取名冊,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三)畢業生待遇
1.參加單獨招生考試被錄取的考生享受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統一注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
2.修業期滿,達到畢業要求,頒發國家教育部網上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茖W歷證書”。
(四)已被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考。
七、新生報到及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對違反規定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八、其他工作要求
1.實施高考“陽光工程”。在單獨招生考試工作中,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中關于“十公開”和“六不準”的規定。
2.命題
參加命題工作的人員不得公開其命題人員或其他命題人員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關命題工作的文件、內容或情況。凡違反者,取消其命題人員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評卷
評卷人員不得將答卷、評卷及統分的文件、資料等帶出工作場所,評卷情況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冊,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績。凡違反者,取消其評卷人員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紀檢監察
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協調、組織、實施、公示和上報的全過程,監督檢查各項工作,保證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透明。
九、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河北省邢臺市泉北西大街1169號
郵政編碼:054000
聯系電話:0319—8769861、8769862、8769859、8769860
長途免費電話:4001098860
學院招生網址:http://www.hbjd.com.cn/zs
紀檢監督電話:0319-8769736
特別提示:因時間緊迫,所有關于我院單招考試錄取的信息都將通過河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請考生關注我院招生網,單招方案及其他信息以學院招生網公布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