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教育廳有關要求,為切實做好我院單獨招生工作,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工作,以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教育部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確保單獨招生試點的各項工作和操作程序規范有序,嚴肅認真。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學院單獨招生工作的領導,學院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院黨委書記劉富林擔任、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長曠強軍、副院長胡國輝任副組長,學院招生、學生管理、教務、后勤、安全保衛等有關部門共同參加。學院黨委、紀檢部門要全程參與單獨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保證單獨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工作小組:
1.招生工作小組(招生就業處):工作職責為組織招生宣傳、考生報名、資格審查、錄取、寄通知書、與省考試院聯系等工作。
2.考務工作小組(教務處):工作職責為組織考試命題、考試安排、準考證編制、考生考試、閱卷、試卷保密保管等工作。
3.后勤、安全保衛工作小組(保衛處、后勤處):工作職責為負責考生安全、食宿、學院環保、考場安全等工作。
4.紀檢監察工作小組(黨辦):工作職責為全過程參與和監督單獨招生工作、確保錄取考試“陽光”實施。
三、招生計劃
學院單獨招生計劃為300人。
專業:( 以下專業:學制3年,學費7300-8000元/年)
01 會計、02 工商企業管理、03 財務管理、04 電子商務 05 機電一體化、06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07 醫藥營銷、08 食品營養與檢測、09 建筑工程技術、10工程造價、11 護理、12 空中乘務
四、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1、招生對象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完成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手續的考生(取得了2016年高考考生號,包括“三校生”考試)。
2、報考條件
(1)思想政治品德良好,無違法亂紀記錄。
(2)身心健康。參加江西高校招生統一體檢,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要求,并符合《江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規定相關專業的身體要求。
(二)報名安排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現場確認(也可直接到學院報名)。
報名時間:現時----即可報名(省教育廳時間為2月29—3月6日)
報名網址:www.jxgsxy.cn、、進入招生信息網“網上報名”欄目報名
在線報名QQ:2574105601、 2238439182;電話報名:0791-87171518
(網上報名、在線QQ報名、電話報名可任選一種)
(三)文化考試和綜合素質測試
我院將報名考生信息報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審核通過名單將在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審核通過的考生按要求到江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領取準考證,3月12日考試和測試。測試內容:文化考試和綜合素質測試,由學院組織專家命題、閱卷。主要對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質(語文、數學)和綜合素質等進行考試?! ?/p>
(四)計分辦法
考生成績由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及高考政策附加分等部分組成,總分為450分加高考政策附加分。
1、文化考試滿分為300分,綜合素質測試滿分為150分,總分為450分。
2、高考政策附加分,執行2016年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對考生的加分政策。
3、成績查詢:考生可登錄江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成績。
(五)錄取
1、錄取原則
錄取過程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錄取原則是根據考生成績劃定文化成績最低控制線,按綜合素質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綜合素質成績相同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同等條件下,依據考生特長及獲得的技能證書和大賽獲獎等級情況從高到低優先錄取,該考試突出體現了以職業技能素質為主的特點。
2、自動放棄
若預錄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棄錄取資格,由考生本人親自到學院填寫《自動放棄錄取資格申請表》,經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取消其錄取資格。因個別考生放棄預錄資格而產生的缺額,學院將從備錄的考生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錄取,直至額滿為止。
3、錄取名單公示
根據考生成績,確定擬錄考生名單,經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在江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擬錄考生名單經考生辦理確認手續后,正式錄取名單報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審批。
4、錄取通知書發放
我院根據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的審批結果,正式公布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5、重要提示
單獨招生為國家授權學院獨立組織測試的一種招生錄取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錄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規定,考生參加我院單獨招生考試,若被正式錄取,不能再參加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試,也不能被其它高校錄??;未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試。
(六)報到和復查
1、獲學院單獨招生錄取的新生,憑錄取通知書,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學院報到,辦理新生入校手續。
2、入學復查,新生入學后,學院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進行復查。
(七)學籍管理
通過單獨招生錄取的新生入學后,在學費、住宿費、獎助學金、日常教學管理和畢業文憑等方面與參加普通高考的學生完全一致。
學院對品學兼優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實行一系列獎勵和資助政策,采取獎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政策,建立了“獎、貸、勤、助”的助學體系,為你完成學業保駕護航。
(八)日程安排
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全省統一考試時間為 3月12日。
五、工作紀律
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在高等學校招生中實施“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著力規范辦學行為,強化信息公開力度,完善監督措施,尤其要加強試題保密和考務考場管理,單獨招生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學院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舉辦與單獨招生工作掛鉤的輔導班、補習班等。對在高職單招考試中認定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高職單招中有違規行為的招生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追究責任,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