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可降分投檔專業
農、林、水利、地質、礦業、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類所有招生專業,以及專升本、高起本公安、監獄、勞教類專業,如線上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向招生學校投檔,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過20分(可降分投檔的專業名單詳見附件)。
七、新生復查
新生入學報到時,各成人高校要使用網上錄取考生電子檔案信息核查報到新生的身份證和錄取通知書。新生入學后,學校要對已報到新生進行復查,對其中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錄取條件以及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學校應按照相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在開學后一個月內將不合格考生處理結果書面報告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對于不能通過學籍電子注冊的專升本新生,必須進行第一學歷復核,不能提供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飘厴I證書或以上證書者,由招生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八、加強領導,嚴肅紀律,認真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各招生學校要認真執行各項政策規定,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規范招生行為,嚴肅招生紀律;要嚴格遵守國家和省關于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嚴禁避開省級招生部門違規錄取新生,嚴禁舉辦“先上車、后買票”的超前班,嚴禁采取“許愿”、“承諾”等方式招攬生源,嚴禁對未經省教育考試院核準錄取的考生擅發錄取通知書。
各成人高校要統一歸口管理本校招生工作,嚴禁在國家體制外違規招生,嚴禁委托院(系)、函授站(點)、教學點、合作辦學單位、中介機構或個人以“代招”、“代理”等名義介入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未經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的學生,一律不予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新生學籍電子注冊。
各招生學校要加強對錄取工作的管理,進一步加大招生執法監察力度,學校的紀檢、監察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學校錄取工作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招生政策和紀律者,省招考委將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和《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并追究有關部門及人員的責任。
成人高校統一錄取新生工作關系到成人高校錄取新生的質量和考生的切身利益,各有關學校、主管部門和各級招辦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充分做好前期準備工作。要加強對錄取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招生紀律教育;要加強對招生信息、硬件設備和錄取場的管理;對院校招生錄取、考生報考等過程中需要保密的信息內容,應妥善管理,不得擅自公開。在錄取工作中,相關各方要緊密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努力,確保今年成人高校在川錄取新生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