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全國成人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7號)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我省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56號),制定本辦法。
一、錄取辦法
(一)錄取新生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招考委”)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進行。即:省教育考試院將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考條件、達到學校投檔分數線的考生按照考生志愿和投檔分(考試成績加上應享受的錄取照顧政策分,下同)向學校投檔,由招生學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在考生文考成績達到省定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招生學校的加試專業課成績)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處理遺留問題。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對招生學校提出的擬錄取考生名單進行審核,對其錄取工作進行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予以糾正。各招生學校要建立自我約束機制,加強自我監督,確保錄取公平公正。
(二)錄取時,所有成人高校必須使用“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在網上進行計劃的調整、執行等工作。
(三)我省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全面實行計算機異地遠程網上錄取。各成人高校要切實加強領導,建立本校錄取工作管理機構,投入必要的技術設備和人員力量,抓好本校錄取場所的規范化建設和管理,確保遠程網上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四)投檔原則和辦法
1.投檔原則:在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嚴格按考生志愿順序,根據學校招生專業計劃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向學校投檔。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符合免試條件的先進勞模、優秀教師、優秀運動員考生檔案全部向學校投放。
2.投檔辦法:投檔工作分三次進行。先投第一志愿考生檔案;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驅I,投其第二志愿考生檔案;若仍未完成招生計劃,則按本辦法關于降分投檔的規定投檔,供學校審錄。若有未完成計劃,則采取公開征集志愿的方式錄?。ㄕ骷驹皋k法另行通知)。
(五)招生學校在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中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提出擬錄新生名單,并按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的錄取新生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招生學校在錄取工作中應遵守以下規定:
1.認真貫徹執行教育部及我省有關招生政策、規定。
2.嚴格按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錄取新生。
3.在所調閱的考生電子檔案中,對不予錄取的考生,必須有充分的退檔理由。
4.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閱檔、退檔、審錄等各個環節的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周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錄取管理機構
在省招考委的領導下,成立由省招考委、省教育廳領導任組長的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錄取各項工作的全面管理。根據工作需要,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秘書行政與信訪監察組、計劃信息組、高校聯絡組。各職能組的主要職能如下:
(一)秘書行政與信訪監察組:負責安排錄取中的各種會議;負責文秘、簽章、傳真等工作;負責各工作部門的聯絡與協調工作;負責錄取過程中信訪、紀檢、保衛工作;負責對考生的信訪接待和信息查詢;處理招生錄取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負責錄取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按規定收取招生有關費用;負責錄取新生名冊的郵寄與分發工作;負責錄取期間后勤保障工作。
(二)計劃信息組:負責審核在川招生的各成人高校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向各成人高校提供分學校、分文、理、分專業的考生上線人數統計表,審核成人高校提出的專業計劃調整方案;負責錄取數據統計分析和報表;負責錄取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維護;管理錄取過程中的考生電子檔案信息數據庫;按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指令,實施網上錄取技術操作和信息管理。
(三)高校聯絡組:負責監督、檢查各成人高校在錄取時執行招生政策、規定的情況,并將認為退檔不合理的考生提請學校復議;檢查成人高校完成招生計劃的情況;審核、確認成人高校錄取考生名單;負責招生院校請示、報告的接收、登記,并及時提交錄取領導小組研究。
三、錄取工作程序
(一)錄取開始前,省教育考試院向學校提供該校第一志愿考生分專業分數段人數統計,院校與省教育考試院核對招生計劃,必要時對招生計劃進行調整。
(二)省教育考試院向學校投放考生電子檔案。
(三)各成人高校下載、審閱考生電子檔案,決定錄取與否。對決定不予錄取的考生檔案,及時上載退檔;對決定錄取的考生檔案,及時上載審核。
(四)院校錄取滿額后,由省教育考試院打印出《錄取新生名單》,經省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簽字、加蓋省招考委錄取專用章后,寄發學校。學校憑《錄取新生名單》簽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應及時寄發考生本人。
各高校應按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廳、省郵政管理局聯合簽發的川招考委〔2009〕56號文件要求,郵寄錄取通知書,不得私自轉交錄取通知書。
有關成人高校向被錄取的專升本考生發錄取通知書時,要書面告知考生在入學報到時必須持有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飘厴I證書或以上證書,否則不能進行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并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錄取工作的具體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