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2016年北京市單獨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深化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拓寬優秀人才的選拔渠道,促進學生素質教育的全面提高,執行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高職(??疲┳灾髡猩ぷ鳌?nbsp;
第二條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
第五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六條辦學類型: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辦學層次:???nbsp;
第八條學校國標代碼:14139
第九條辦學地點:北京市東燕郊開發區燕靈路
北京市大興區團河路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書記擔任組長,主管招生院長和紀委書記擔任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下設招生錄取組、命題考務組、安全保衛組、紀檢監察組、后勤保障組、財務組。凡屬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一條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紀委負責對自主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紀檢部門全程監督與指導自主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保證自主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實施“陽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對象、考試辦法與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招生對象為參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普通高中畢業生、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者并取得報名號的考生。
第十三條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 | 學制 | 計劃數 | 層次 | |
非農戶籍 | 農村戶籍 | |||
護理 | 三年 | 10 | 10 | 普通全日制大專 |
康復治療技術 | 10 | 10 | ||
康復輔助器具技術 | 10 | 10 | ||
學前教育 | 10 | 10 | ||
社會工作 | 5 | 5 | ||
人力資源管理 | 10 | 10 | ||
公共事務管理(社會組織管理專業方向) | 5 | 5 | ||
民政管理(彩票營銷與管理專業方向) | 5 | 5 | ||
婚慶服務與管理 | 5 | 5 | ||
老年服務與管理 | 5 | 5 | ||
物業管理 | 5 | 5 | ||
社區管理與服務(早教方向) | 10 | 10 | ||
現代殯儀技術與管理 | 5 | 5 | ||
園林技術 | 5 | 5 | ||
合計計劃總數 | 200 |
第十四條考試科目及辦法
考試工作在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招生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考核內容分文化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測試。
1、文化水平考試科目包含語文、數學、英語三科,考試時間為:150分鐘;卷面分值滿分300分。
2、綜合素質測試(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溝通交流能力、應變能力、形象氣質、禮貌修養、與專業相關人文知識和才藝展示。面試細則由相關專業所在系根據專業特點制定。計分辦法:滿分300分。
第十五條錄取原則。以“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為錄取原則,按照考生各項科目成績及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的總分值,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和招生計劃,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分別按專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
學院根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報學院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在我院網站公示,上報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
根據教育部、各省教育廳、各省招生辦有關文件精神,已被我院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6年高招考試,也不能被其它高校錄??;考生錄取后不能轉入其他學校;未被我院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各省2016年高考。
第十六條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辦公室領導下,由學院組織錄取??忌晃以轰浫『?,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七條錄取中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第五章 收費標準、獎學金及困難資助
第十八條 收費標準:學費6000元/年;住宿費900元/年。
第十九條 學生資助相關政策
學院設有完善的“國家—學院—社會”立體化的三級獎助學金幫扶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新生入學獎、助學金等20多項獎學金、助學金項目,最高單項獎勵金額達8000元/年,一學年可累計獲得最高獎助額21000元。獎助學金可覆蓋全院50%的優秀學生和100%的困難學生。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錄取結果經省招生辦審核批準后,通過學院網站公布。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10-52649731、52649732、61591719、61595417
咨詢地址:北京東燕郊開發區燕靈路2號
郵 編:101601
網 站:http://www.bcsa.edu.cn
招辦郵箱:sheguanyuan@vip.163.com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民政部2016年孤兒高等教育助學工程簡介
一、孤兒高等教育助學工程簡介
為落實《關于加強孤兒救助工作的意見》和《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實施孤兒助學工程的通知》(民辦函[2009]187號)精神,切實保障孤兒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民政部于2009年啟動了孤兒助學工程,該工程由民政部唯一直屬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原民政部管理干部學院)(以下簡稱學院)負責實施。“助學工程”主要面向生活在福利機構、社會散居的大齡孤兒,通過單獨招生、普通高考、成人大專等形式進入學院接受高等教育,掌握一技之長,能夠自立于社會。
二、助學對象
具備高中文化程度(普通高中、中專、職高、技校),智力正常、能夠隨班就讀和生活自理的孤兒。
三、助學形式
(一)通過單獨(自主)招生進入普通大專班學習。
2016年2月26日——3月20日,北京、河北、河南、四川、廣東、山東、黑龍江、山西、遼寧、安徽、吉林、福建、貴州、江西等14個省市孤兒可憑2016年夏季高考報名號,在學院網站首頁,點擊“陽光招生信息平臺”在“單招(自主)在線報名”,進行網上報名,參加學院單獨組織的自主選拔考試,經錄取進入學院普通大專班學習(網址:www.bcsa.edu.cn)。
特別說明:各省市報名時間及報名方式請查閱相關省單招章程。
(二)通過參加國家統一高考進入普通大專班學習。
參加2016年6月份的國家統一高考,第一志愿報考,經錄取進入學院普通大專班學習。
(三)通過參加全國成人高考進入成人大專班學習
符合報名條件,但不能參加2016年高考的孤兒,可于2016年8月10日前經當地民政部門推薦,進入學院成人大專預科班學習,孤兒進入學院參加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的考前培訓,并于當年10月份參加全國成人高等教育考試,經錄取進入成人大專班學習。
參加成人大專班學習的孤兒,不受地域限制。
四、資助標準
學院免除其在校期間學雜費,每月給予生活補助800元,并給予兩假返鄉交通費、服裝費、書本費等費用補助。
附件: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2016年單招考試免試申請表.docx